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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黔東南州“四大手段”強化頂層設計,科學統籌推進農村消防安全建設三年行動,努力實現農村消防安全形勢由被動救災向主動防災轉變。
黨委政府頂層設計。實施農村消防建設三年行動計劃是黔東南州委州政府踐行群眾路線的重要內容之一,州委州政府分別以召開常委會、州長辦公會、農村消防工作現場會等形式進行部署,強調落實;廖飛州長分別與全州17縣市區黨政“一把手”分別簽訂消防安全三年行動計劃工作目標責任書;各縣市區黨委政府結合實際,研究制定出臺本地區貫徹落實“三年行動計劃”具體措施,按照“一把手”對“一把手”負責的原則,層層簽訂責任狀,將農村消防工作作為各級各部門群眾教育實踐活動主要內容;州委州政府制定三年行動計劃檢查、督查方案,對三年行動計劃實施情況實行定期督查和調度;各地充分利用廣播電視、網絡、報刊等形式將三年行動計劃內容進行公示,讓各級組織和群眾監督,動員廣大群眾積極參與農村消防建設。專項建設行動實施以來,州縣兩級政府召開部署會、現場會、推進會98次,下發相關文件200余份。全州50戶以上村寨摸底排查工作已全面完成;已完成138個重點村寨和458個一般50戶以上集中連片村寨消防規劃編制,累計已實施房屋電改116412棟,修建消防水池947個47569立方米,配備破拆工具346套;2832個村寨完成村級安監員設立,配備消防協管員 3492名,設立鳴鑼喊寨人員3827人,組建志愿消防隊伍3060支63003人。
全面分解目標責任。一是分解總體責任。各級黨委、政府對轄區內的農村消防安全負總責,做到守土有責、守土盡責。各級農村消防安全委員會及其成員單位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積極探索農村消防建設新路子、新方法。州直各單位結合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將消防安全建設作為幫扶工作重要內容,幫助村寨抓好消防安全建設。二是分解目標任務。2014年全州3922個50戶以上集中連片村寨全部達到集中連片村寨消防建設標準的基本要求,100%完成“電改”、100%實現農房保險全覆蓋。31個一類重點村寨達到集中連片村寨消防建設標準的標準要求;19個國家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參照一類重點村寨治理。三是分解工作措施。2014年完成233個重點村寨和全州50戶以上集中連片村寨消防規劃;建立健全農村消防安全責任制和行政領導負責制,州、縣、鄉、村四級1OO%逐級簽訂消防工作責任書;建立縣、鄉、村三級農村火災隱患排查整治長效機制;公安派出所將農村消防工作融入警務工作;縣、鄉政府成立農村防火安全委員會,進一步完善應急值守和信息通報制度;全面完成木質房屋消防電改任務;嚴格執行省與州、州與縣簽訂的消防目標責任書,保障消防業務經費;扶持和引導農戶參加農村住房災害保險;嚴格督查考核,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實施四個方式調度。一是一月一調度。于每月底開展,由州消防支隊具體負責,具體采取書面調度、電話調度、會議調度等多種方式開展,全面了解上月農村消防安全三年行動計劃工作進展情況,并于次月5日前將情況報告送州委辦相關科室,由相關科室負責呈送州委、州政府相關領導審閱。二是一季一督查。于每季度末開展,由州委、州政府相關副秘書長參加調度,州消防支隊具體負責調度會的安排和籌備,并通報工作總體進展情況;州直相關部門參加會議并匯報工作落實情況;州消防支隊具體將調度情況匯總并報送州委辦相關科室,呈送州委、州政府相關領導審閱。三是半年一小結。于每年6月底開展,由州消防支隊負責具體籌辦半年小結會議,并通報工作總體進展情況;州直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和縣市黨委或政府分管領導參加會議,并匯報工作落實情況;州委、州政府相關領導和有關副秘書長參加會議,州領導就工作推進情況提出要求。州消防支隊要及時將調度情況匯總并報送州委辦相關科室,呈送州委、州政府相關領導審閱。四是年終一考評。于每年12月底開展,由州消防支隊提出會議建議方案送審,州委辦、州政府辦、州消防支隊共同籌辦會議,州消防支隊通報全年工作進展情況;州直相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和縣市黨委或政府主要領導參加會議,并匯報工作落實情況;州委、州政府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及有關副秘書長參加會議,州領導就工作推進情況作重要講話。州委辦相關科室要將情況及時呈送州委、州政府主要領導和相關領導審閱。
著力強化建設保障措施。一是加強資金保障。督促各級政府建立健全組織機構,認真落實工作職責,充分用足、用好、用活國家惠民政策,科學編制農村消防建設項目,積極爭取國家、省有關各部門的大力支持,有效整合各種政策,捆綁各項涉農項目資金,切實保障消防建設工作資金落實到位。目前,全州已投入資金9907.94萬元,其中州級財政補助2980萬元,縣級財政投入4052.62萬元,群眾自籌2875.32萬元。二是實行臺帳管理。按周、月制定進度目標,逐項明確責任人,逐級統計工作進度,按時上報階段性建設工作情況,并做好改造前改造后照片、音像資料、基礎材料等有關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全面實行臺帳管理。三是開展全程監督。按照“月調度、季檢查、半年通報、年終考核”調度機制,每月末各責任單位對承擔的目標任務自查一次,并向州消防安全委員會反饋進展情況;每季末,在各責任單位自查的基礎上,由州消防安全委員會采取協調調度、重點抽查、實地督查等方式進行檢查,并向州委州政府報告進展情況;年底,由州委州政府組織對工作目標任務完成情況進行全面考核。四是強化監督問責。通過州政府網站、黔東南日報等媒體向社會公布工作推進情況,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對各縣市推進情況進行跟蹤報道;邀請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參與實地督查調研,提出意見建議,推動工作落實。對半年工作目標任務未達到進度要求的,由州監察局會同有關部門對相關責任單位負責人進行約談;全年工作目標因客觀原因未完成的,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要向州政府進行書面說明;對因工作不力導致工作任務推進不力的,由州委、州政府領導對牽頭單位和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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