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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自2012年黔東南州民貿民品政策落實工作啟動以來,黔東南州民委、州人行、州財政局狠抓落實,切實服務扶持民貿民品企業發展。近日,通過多方努力協調,貴州青酒集團的3億元貸款第一季度192萬元貼息得到落實,推動突破了我省一直以來民貿民品企業一年期內的貸款不能申報貼息的政策瓶頸。
2014年3月27日,黔東南州民委在與貴州省民宗委工作對接中了解到貴州青酒集團第一季度只申報10多萬元的貼息。作為我州民貿民品企業貸款貼息大戶,貴州青酒集團申報的貼息額極不合常理,州民委急企業之所急,于是主動聯系州人行和青酒集團相關人員,從中得知,貴州青酒集團今年第一季度貸款額有3億多元是票據質押貸款,期限僅有170天左右,而我省一直以來執行的是民貿民品企業一年期內的貸款不能申報貼息的政策,因此青酒集團的這3億多元不能申報貼息。
為最大限度幫助企業爭取到政策優惠,州民委立即讓青酒集團把不能申報貸款貼息的每一筆貸款的情況報來并進行分析,第一時間向省民宗委匯報,省民宗委與人行貴陽中支對接后答復:貸款達半年的可以申報貼息,而青酒集團的這3億多元貸款只有170天左右,不能申報。
黔東南州民委和州人行并未就此放棄努力,兩單位領導繼續向上級匯報,爭取放寬貸款期限限制,促成了省民宗委和人行貴陽中支向上級反映。最終,在多方協調努力下,中國人民銀行給出“期限在一年以內的可申報貼息”的政策解釋。至此,成功為貴州青酒集團的3億多元票據質押貸款爭取到了2014年第一季度貼息192萬元,推動了貴州省期限在一年以內的民貿民品貸款申報貼息工作取得突破。(黔東南州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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