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保安抓小偷“過了頭” 致其重傷獲緩刑
作者:發表于:2014-02-18 17:10:42『 來源:廣州日報 』
原標題:抓小偷致其重傷 保安隊長獲緩刑
小區遭賊了,小區里保安有責任配合抓賊,但是這位保安因為捉賊“過了頭”導致自己身陷囹圄。昨日,記者從珠海市香洲區法院獲悉,該院近日宣判了一起特殊的故意傷害案,珠海一小區保安隊隊長范某在追打進入小區行竊逃跑的小偷時,用PVC管把滑倒在地的小偷打成重傷。香洲區法院一審判決范某構成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被告人范某是珠海市香洲區某小區的保安隊隊長。2013年5月27日19時許,范某在聽到小區保安稱發現兩名男子到小區行竊且往小區內逃竄的情況后,隨手從小區保安亭拿起一條PVC塑料管與其他保安一起追打涉嫌盜竊的男子。其中一名男子劉某被追至小區樓下花壇時滑倒在地,從其口袋掉出兩部手機及一把小刀。范某用PVC塑料管毆打被害人劉某頭部及手部。劉某因腦部傷勢嚴重被送往醫院進行急救,經診斷,被害人劉某顱腦損傷致腦內血腫,鑒定為重傷。
香洲區法院經審理認定被告人范某犯故意傷害罪,鑒于被害人劉某對于案件發生存在嚴重過錯,范某認罪態度好,并已向被害人進行了賠償,取得被害人劉某的諒解,依法判處范某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陳治家 楊遠家 孫瓏艷 法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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