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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近日,文化部確定的第四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正式發布,黔東南共有4個項目入選,黎平縣“侗族款約”項目榜上有名。
至今,黎平縣共有7個項目入選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其中:成功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的有:侗族大歌、侗族琵琶歌、侗戲、月也;被列入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擴展項目名錄的有:侗族木構建筑營造技藝、侗族薩瑪節、侗族款約。
據了解,“侗族款約”有著原始氏族農村公社和原始部落聯盟之特征,其具有群眾性、民主性和嚴肅性,是通過村寨群眾來商定盟誓施行的,是一套完整的侗族古老法律,凡觸犯了款規約法的人,均由款眾民主審議處理,款首頭人接受款眾的監督,不允許濫用權力謀取私利。(姚進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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