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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近日,黎平縣駕駛員吳某某及其姑姑張某某(因隨母,故姓張)因阻礙交警辦案分別被行政拘留5日、15日,“拘期”從5月10日起計算。
據介紹,5月7日,吳某某持C1駕照駕駛無號牌普通二輪摩托車沿坪從線由黎平中潮往長春方向行駛。當日11時5分,行駛至坪從線184公里+500米處時,與對向駛來的李某某駕駛的小型普通客車碰撞。
在對事故處理時,交警認定吳某某的駕照與準駕車型不相符,便按規定扣了12分。吳某某不服,事后率其親屬到交警大隊討說法。其間,他的姑姑張某某謾罵辦案民警,最后還動起了拳腳,造成了很壞的影響。鑒于此,黎平縣公安局經調查后作出了拘留決定。(陸書明 吳正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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