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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 “……感謝政府、感謝法院、感謝您們為我們34位農民工討回了血汗錢。”2014年4月17日,貴州省錦屏縣法院敦寨人民法庭案件巡回審理現場,當事人贈送法院錦旗,場境畫面動人感人。

2013年,貴州省湄潭縣人曾某福來到錦屏縣新化鄉新化司荒草坡地開發種植烤煙。期間,曾某福先后雇傭新化鄉周邊村寨楊某秀等34位農民為其采摘、捆把烤煙等勞動。在從事勞務期間,楊某秀等人多次要求曾某福支付相應勞務報酬,但是,曾某福均已各種理由搪塞,沒有支付一分錢給他們。當年,曾某福種植的烤煙遭受旱災,導致大面積減產,損失較重。無奈之下,時年的9月22日,曾某福及其家人立下一張欠條、一封致歉信和一張欠款名單后,沒有打一聲招呼,悄然離開了。多方聯系均未果,均下落不明。
訴訟中,原告楊喬秀等34人多次到新化鄉政府反映情況,要求鄉政府給他們一個交代,即刻找出曹某福,支付拖欠的他們工資。言語相當激烈,群憤怨氣較大,極大地影響了當地黨委政府的正常辦公秩序。
訴訟期間,該轄區法庭的法官多次深入實地了解案情,一方面積極與當地政府、煙草部門溝通協調;一方面積極配合鄉政府做當事人的思想工作,消除他們的對立情緒;一方面,積極協助當地政府把曹某福存放未出售的煙葉作相對應的處理;一方面對訴前保全24000元款先予執行,及時把執行款發放到34位農民工手中。
該案事實清楚,法律關系明確,法院極大地簡化了相關辦案程序,不按照規定要求他們提供相應財產擔保。針對他們生活困難實際,沒有按照規定要他們預交受理費、公告費和申請費等費用。糾紛解決中,法官主動上門立案,就地巡回審理,極大減少他們的訴累。案件的圓滿了結,維護了當地社會的和諧與穩定。(劉榮廷 歐昌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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