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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7日,山東省編辦印發《關于取消事業單位法人年檢完善監管機制的通知》,規定從2014年開始,各級編辦取消事業單位法人年檢,不再對事業單位年度報告書及其他相關材料集中審查,同時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建立全省性事業單位信息公開平臺,所有事業單位都需在平臺上“曬”出自己的年度報告,接受社會監督。
從2002年開始,該省各級編辦每年1-3月,會組織專門力量對事業單位集中年檢。年檢作為審查年度報告的一種形式,在規范單位運行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但在實際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問題。在工作方式上,主要是對書面材料進行要件審查,對其真實性、合法性缺少實質審查,容易流于形式;對事業單位來說,每年一次年檢,需準備大量紙質材料,有的多次往返,疲于應付,增加了行政成本。
“省編辦是我省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牽頭部門,落實省政府關于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簡政放權的要求,要先行一步,帶頭推進,這也是踐行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的具體舉措。”省編辦主任劉星泰說。
全省6萬多家事業單位明年起不需再進行集中年檢,那如何對事業單位監管?“取消年檢并不意味著放松監管,而是要改革和完善年度報告公開制度,切實加強對事業單位的事中事后監管。”劉星泰表示。該省已建起事業單位監管信息系統,各級事業單位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通過系統,網上提交年度報告書及其他相關材料,不再報送紙質材料。同時,該省還將專門建立全省統一的信息公開平臺,省市縣鄉所有事業單位的年度報告書、法人證書、資質認可或執業許可證明文件都將在該平臺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公眾可點擊查詢。事業單位作為年度報告的公開主體,要對其真實性、合法性負責。
據介紹,年度報告包括法人登記事項、業務開展、資產損益、績效和受獎懲、涉及訴訟、接受捐贈資助及其使用等內容。在信息公開平臺上,將開設舉報投訴欄目,群眾發現事業單位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可進行舉報投訴。各級編辦對舉報投訴要按規定及時受理,并聯合相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對人民群眾關注和通過舉報投訴、年度報告等途徑發現存在問題的單位,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存在違法違規問題的,要按有關規定予以查處。查處情況也要在信息公開平臺向社會公開。同時,績效考核是加強事業單位監管的重要措施,年檢取消后要及時跟進,對事業單位履行職責、遵守法律法規和公眾滿意度等情況進行評價,并通過考核結果的有效使用,發揮激勵約束作用,切實規范事業單位運行。此外,該省還將探索建立事業單位信用體系,將有不良信用記錄、失信行為或嚴重失信的單位列入運行異常名錄,實行跟蹤管理。(張春曉 葛健 李保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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