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熱線:0855-8222000

昨日,甘肅張家川縣發帖被拘少年楊輝(化名)的代理律師游飛翥,向天水市公安局提交請求撤銷行政拘留決定的行政復議書,同時向張家川縣公安局提出7元錢的刑事賠償申請,因為7元象征著“楊輝被拘7天”。而在此前,游飛翥已向當地檢察院控告該縣公安局涉嫌刑訊逼供。
實名發微博還原挨打過程
9月12日,張家川縣城發生一起高姓男子非正常死亡案件,楊輝因發微博質疑死因,于9月17日被張家川警方以涉嫌尋釁滋事刑拘。由于9月10日最高法、最高檢發布兩高司法解釋,規定利用信息網絡發布誹謗信息被轉發、評論累計達500次可判刑,此案被稱為“全國500轉刑拘第一案”。
9月22日,警方對其撤銷刑拘,改為行政拘留7日。楊輝于次日凌晨獲釋。在獲釋現場,面對多家媒體提問是否遭受警方毆打,楊輝通過代理律師轉述,稱未遭警方毆打。
11月10日,楊輝獲釋一個半月后,他通過認證微博“中學生楊輝”,在網上連發幾條微博,稱自己在9月17日被縣公安局帶走后遭到毆打。楊輝說,警方共對其毆打一次。9月17日15-17時,他被警察從學校帶到縣公安局后,在審訊開始前,約四五名警察對其進行了毆打。
楊輝對南都記者表示,“我被帶到公安局的一個房間里,一開始是兩個警察,其中一個作記錄。兩個人把我的手腳銬在審訊椅上。還沒開始問,有一個姓馬的警察就開始打我,抽耳光,揪住我的頭發使勁搖晃,并用力碰撞審訊椅,邊打邊說你要不老實就拿繩子把你吊起來打。過了一會兒,另一名作記錄的警察過來踢我,還問我發微博的事。接下來的兩個多小時,又有兩到三名警察進到房間毆打。”
楊輝還表示,其被打后臉部腫大,但在進看守所前做例行檢查時,醫生看到后并未過問。
一個半月后才開腔因害怕報復
9月23日,楊輝獲釋當天,南都記者未發現楊輝臉上有傷痕。對此,楊輝解釋稱,從被拘第一天挨打到獲釋,歷經7天時間,被打痕跡已消除。
楊輝說,獲釋前,警方曾對其進行思想教育,所以其獲釋后并未透露遭毆打一事。楊輝轉述,警方曾稱這樣“對你的未來有好處,也給家鄉留點面子”。獲釋后,在看守所的7天經歷,還是給楊輝帶來心理上的影響。“晚上睡覺的時候,他經常做噩夢醒過來。”楊輝的父親楊牛胡表示。
為減輕楊輝的壓力,家人已幫助楊輝離開原學校,轉至天水市某校借讀。
至于為何在釋放一個半月后才公布遭毆打一事,楊輝發微博解釋,是因為“害怕遭報復”,“但是后來越想這個事越害怕,覺得自己還是說出來好,讓更多人知道,我覺得這樣會安全一些。”
針對辦案人員被指毆打楊輝,張家川縣公安局工作人員曾表態否認,稱“沒動過他一根手指頭。”南都記者昨日再度向另一位警方工作人員詢問,能否查詢當時看守所的監控錄像,對方掛斷了電話。
日前,楊輝的代理律師游飛翥已赴張家川縣公安局,調取楊輝的刑事偵查案卷,包括審訊視頻和審訊卷。此外,還向該局提交刑事賠償申請書,包括要求警方向楊輝賠禮道歉、消除影響等,并提出7元錢的刑事賠償。楊牛胡表示,此數額有著象征性的意義,“我們不是想要國家的錢,7塊錢代表楊輝被拘7天。”
警方已接收行政復議申請書
昨天上午,天水市公安局已接收游飛翥提交的行政復議申請書,并給出手寫的收件憑證。“按照規定,天水市公安局應在五天內給予回復。”游飛翥表示。此前,游飛翥已向張家川檢察院控告該縣公安局涉嫌刑訊逼供。對此,張家川縣檢察院稱,對縣公安局被指刑訊逼供的調查由天水市檢察院進行。
游飛翥向南都記者轉述,天水市檢察院向其確認,已派工作人員進駐張家川公安局調查。
楊輝獲釋時,甘肅省公安廳表示,撤銷楊某的刑事案件轉為行政拘留,是鑒于楊某系未成年人以及歸案后的悔罪表現,本著對其“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根據刑法、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和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依法依規處理。對此,游飛翥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稱,警方將刑拘改為行政拘留所稱的“悔罪”和“寬嚴相濟”都站不住腳。“這是一個矛盾,有罪就是有罪,無罪就是無罪。另外,有罪無罪應由法院裁決,不是公安機關說了就可以定的。他根本沒犯罪,也沒被定罪,怎么能說是悔罪?”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