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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 [臺男子發現妻子網絡咸濕曝出外遇 奸夫被判刑]
7月11日 據臺灣“中央社”報道,臺灣黃姓男子在計算機內發現妻子與楊姓男子在網絡談論雙方性交過程與感受的咸濕對談,控告楊男。法院依相奸罪,判徒刑3月楊男。
黃男與妻子于2005年間結婚,他在與妻子共享的計算機內,發現妻子在網絡實時通,與楊男有親密對談留言,談論兩人在2010年7月間在汽車旅館發生性關系的過程及感受,用字咸濕露骨。
對談內容包括“沒帶套、怕會受孕”;雙方還討論“若中標”怎么辦?女方詢問“拿掉?”,男方則回復“聲阿(意指“生啊”)”。
黃妻在審理時否認通奸,指稱對話內容只是無聊的網絡對話、精神外遇、性幻想及網絡性愛;楊男則否認相奸,聲稱當天車輛外借。
法官認為,雖未抓奸在床,但網絡對話的內容明白具體、談論雙方發生性交的過程及感受,當天到汽車旅館消費的車輛為楊男所駕駛,且林女的手機發話地也在汽車旅館附近,而認定兩人發生性交。
黃男先控告妻子通奸,經二審依判處徒刑3個月確定;黃男再控告楊男涉相奸罪。
臺中地院以相關間接證據認定黃妻與楊男確有性交行為,并依相奸罪判處楊男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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