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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4日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臺灣彰化縣有一對10年前結婚的夫妻,婚后不久,老婆到醫院檢查才知患子宮內膜異位,因而開始排斥房事。
老公多次求歡被拒后,每隔一段時間就假裝心好要幫老婆按摩助眠,再將安眠藥放入中藥湯或飲料里,讓老婆喝下,趁她熟睡時,多次性侵,并將性侵過程錄像制成光盤。
2011年4月7日,該男子另犯其他性侵案件,警方持搜索票上門搜索時,搜出一疊光盤,老婆才知長期被老公性侵,雖然她在法庭上表明“我沒有反對”,極力為老公求情;彰化地方法院法官審結認為使用藥物性侵屬公訴罪,今天依48個加重強制性侵罪量刑,共判有期徒刑344年,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
(原標題:臺灣男子用安眠藥性侵老婆 求情無用判刑34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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