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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4日 據臺灣今日新聞網報道,臺灣一名在牙醫診所擔任護士的已婚女子和牙醫師有曖昧,2人還拍下一同裸泡溫泉的照片,結果被從事工程師的丈夫發現,甚至還得知牙醫師寫曖昧情書給妻子,認為2人通奸,丈夫不甘被“戴綠帽”而提告。
檢方審理之后認為無過夜和通奸等證據,予以不起訴處分;男子另提民事訴訟求償百萬,法院判決妻子賠償25萬(新臺幣,下同),牙醫師則不知對方已婚判免賠。
該名從事工程師的葉姓男子與妻子于2006年結婚,妻子婚后到了一間牙醫診所擔任行政主任,并與尤姓牙醫過從甚密。葉男在2010年間,發現家中計算機檔案內,有妻子和尤男在汽車旅館赤裸泡溫泉、擁吻等照片,認為自己被妻子“戴綠帽”,2011年2月向高雄檢方控告2人通奸,并要求精神賠償100萬。
葉妻事后坦承,的確和尤男一同北上出差泡溫泉,但否認共宿和發生性關系。葉妻聲稱和尤男的書信往來,只是在抒發情緒,2人因感情不睦早已分房;同樣已婚的尤男,他不否認和葉妻交往,但稱是因葉妻身份證配偶欄空白,始終不知對方已婚,也堅稱雖與葉妻全裸共浴,但絕無發生性行為,2人的關系也在葉男發現后就斷絕聯絡。
葉妻還指控葉男是在未經過她同意下取得照片等資料,不得作為證據。但法院認為2人仍為夫妻關系,他并非以強暴或脅迫方式取得,只是葉男提供的內容,僅可證明葉妻和尤男有曖昧情愫,無法證明2人有發生關系,通奸部分不予起訴。但2人在旅館全裸共浴,已踰越正常婚姻外男女間的社交禮儀,判決葉妻需賠償丈夫25萬精神撫慰金;尤男則是不知葉妻已婚,因此判決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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