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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年前,街頭混混糾纏中學生引發一樁血案,兇手逃逸后,用化名流竄外地竟又作案連犯3罪獲刑14年。就在候審期間,該案犯幡然悔悟,主動交代了命案。6月4日記者獲悉,已在異地服刑的武山縣男子王林,涉嫌故意傷害罪被押解回天水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4罪并罰被判無期徒刑。宣判后,王林表示服判。
1999年,武山縣城王氏兄弟倆儼然成了當地街霸,經常找當地學生索要零花錢。同年10月,弟弟王林伙同哥哥王征等人蹲守校門口“撬錢”,但遭劫的小東等中學生對此毫不畏懼,由此雙方結下梁子。同月28日,隨身攜刀的王林3人在當地一鐵道口偶遇小強及其同學阿鵬,于是又一次實施攔路搶劫,遭拒后便上演全武行。后小強趁亂抽身,跑到洛門車站時遇見兵兵、小東等人,幾名學生當即折回原地與王林等人互罵。后雙方不歡而散,王林揚言將施以報復。
當晚9時許,不甘被欺的小東、兵兵等人糾集數人,持火藥槍、砍刀、鋼管前往王林家。當王林父親持棍出門迎擊時腿部中槍,小東等人見勢,頓時作鳥獸散,而王林尾隨其后,追上小東同伴華子刺數刀致其倒地。案發后,華子經搶救無效身亡,畏罪潛逃的王林被警方列為網上追逃人員。
10年過去了,化名王飛遁形于廣州的王林,參與搶劫、敲詐勒索、強制猥褻婦女3罪被刑拘候審期間,在警方的攻心政策下,主動坦承了10年前自己犯下的命案。2009年1月16日,王林因犯上述3罪被番禹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4年,并處罰金1萬元。2011年8月17日,武山縣公安局接到廣東警方通報后,前往當地監獄將服刑中的王林押解回武山。
該案審理期間,面對被害人家屬提出共計61萬余元的民事賠償請求,王林表示愿意賠償,但無經濟能力。法院審理后認為,王林傷人致死逃亡期間不思悔改,又參與實施犯罪,主觀惡性極深,但王林在押期間向當地警方主動交代警方未掌握的余罪,應予自首論,遂酌情從輕,與異地所判3宗罪刑期數罪并罰,作出如上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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