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熱線:0855-8222000
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14日發布《2012年中國人權事業的進展》白皮書,這是國新辦自1991年以來發布的第10份中國人權白皮書,也是首次將“生態文明建設中的人權保障”作為單章內容寫入白皮書。
參與白皮書文本討論的人權問題專家表示,無論從體例編排還是從實體內容來看,白皮書都有創新,三大亮點值得關注。
第一,與前9本人權白皮書相比,體例編排有創新。
南開大學法學院教授趙正群表示,以往的白皮書是以比較特定具體的人權保障實況為線索,展示人權事業進展。如列舉“生存權,政治權利,經濟、文化與社會權利,少數民族權利,殘疾人人權保障等”,新白皮書在以具體權利為線索的基礎上,將近年來中國人權事業進展概括為六大部分,即“經濟建設中的人權保障、政治建設中的人權保障、文化建設中的人權保障、社會建設中的人權保障、生態文明建設中的人權保障、人權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這種劃分更加科學簡潔,也蘊含了中共十八大之后,中國將采取更加全面均衡發展的方式推進人權事業。”趙正群說。
第二,首次將“生態文明建設中的人權保障”寫入白皮書。白皮書稱,中國基本建立起保障公民環境權益的法律和政策體系,公民享有清潔生活環境權益進一步得到保障,公民享有良好生態環境權利的保障水平不斷提高。
武漢大學公益與發展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張萬洪介紹,以前的白皮書中不乏對“生態環境”的表述,如1995年發表的《中國人權事業的進展》提及“國家幫助貧困地區……改善生態環境”,但將“生態文明建設中的人權保障”作為單章內容寫入白皮書,具重要意義。
“中共十八大提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五位一體總布局,生態文明建設被提升到新高度,也對人權事業發展提出新要求。”張萬洪說。
他認為,環境權跟其他人權內容一樣,不是孤立的,至少涉及到政府信息公開、公正司法、獲得法律援助、媒體監督等基本權利。環境污染導致的糾紛和沖突已成為嚴峻社會問題,部分群體的環境健康權利受到侵害。在獲得司法救濟、政府信息公開、參與公共決策等方面,一些地方政府未能領會、落實生態文明建設以及相應的人權保障機制,應繼續強化法律實施、事前預防與事后救濟。
第三,在實體內容上,“政治建設中的人權保障”、“文化建設中的人權保障”所涉內容更加充實,體現出中國所加入國際人權公約的要求。
在“政治建設中的人權保障”章節中,白皮書總結了中國完善保障各項人權的法律制度,全面推進政務公開,推進基層民主,推進司法領域人權保障,保障公民的知情權、表達權等政治權利方面所取得的重要進展。
趙正群認為,上述內容都在努力體現國際公約的要求,在保障公民人身權、獲得公平審判等具體制度設計上,尤其能看到明顯進展。
在“文化建設中的人權保障”章節中,白皮書介紹了中國公民宗教信仰有關情況,透露中國有宗教教職人員約36萬人,依法登記并開放的宗教活動場所達到14萬處,宗教團體已達5500個,各宗教的教務活動有序開展。
“政府以積極主動姿態發布信息,有助于澄清誤解。只有理性、公開的討論才有助于增進各界對中國宗教信仰自由狀況的了解,理解宗教政策的重要作用。”張萬洪說。
迄今已發布的10份中國人權狀況與人權事業進展白皮書,以及分別與2009年和2012年制定的兩期《國家人權行動計劃》,已成為中國人權事業發展的真實記錄。專家指出,既要看到人權事業取得的進展,也要直面不足,補齊短板,積極推進。
長期關注中國法律援助發展的張萬洪建議,下一步應完善司法程序,加強刑事司法領域中對嫌疑人、被告人獲得有效刑事辯護和公平審判的保障。
“比如,一些地方在看守所設立值班律師或者法律援助律師辦公室,加強對被羈押人的及時權利告知和有效辯護,相關經驗應加以推廣。”他說。
他還建議加強對強勢部門的監管,如加強駐所檢察官對看守所和辦案部門的監督、媒體對被羈押人非正常死亡的監督、公民社會組織對政府建設無障礙設施、消除歧視的監督等。(張蔚然)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