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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凰縣政府介紹,這一政策主要是為了防止古城“商業過度開發”!而P凰古城涉旅行業轉型升級的暫行規定(征求意見稿)》規定,相關部門應對古城現有的涉旅行業重新核查、登記,嚴控規模和數量,確,F有數目不增加。
按照鳳凰縣涉旅行業轉型計劃,將對鳳凰古城內不從事商業經營或經合法審批從事文化品位較高的商業經營掛牌保護的特色民居,依據建筑面積給予每棟每年不超過5萬元的民居保護修繕費。對古城內依法建設和管理使用、且不從事商業經營的普通民居,每棟每年給予500元的房屋維修補助。
鳳凰縣政府表示,涉旅行業主要是指古城內與旅游有關的商鋪、酒吧、餐飲及賓館客棧等,鳳凰縣擬設立200萬元專項獎勵資金,用于扶持家庭賓館、客棧提質升級。同時,文件中強調“鼓勵居民將鳳凰古城區內房屋恢復原來的居住生活狀態,不再從事商業經營。”
此前,因鳳凰古城“大門票”,城內商戶紛紛表示利益受損、經營慘淡。有專家指出,從餐廳、旅館乃至廁所的過度商業化,是導致“鳳凰困境”的內在問題之一。(袁汝婷 劉良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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