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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通山縣婦女沈紅霞結扎致死事件有新進展,記者昨日從通山政務網獲悉,通山縣4月9日對沈紅霞術后死亡事故責任人作出處理,兩名計生工作人員和一名主治醫生受到處罰。
據通山政務網發布的消息,通山縣計生服務站在實施輸卵管結扎術之前為沈紅霞做了術前檢查,但沒有詳細了解病史;術后醫生臨床觀察不細致、發現不及時,在實施搶救中沒有及時向縣人民醫院轉診。縣計生服務站和主治醫生在沈紅霞死亡事故中負有責任。通山縣給予負有領導責任的縣人口計生局分管副局長朱志鵬記過處分,給予縣計生服務站站長吳某撤職處分,給予責任醫生譚某降低崗位等級處分,并依據《執業醫師法》對譚某進行行政處罰。
家屬
計生人員知道死者病史
據通山政務網通報稱,縣計生服務站在實施輸卵管結扎術之前為沈紅霞做了術前檢查,但沒有詳細了解病史。
沈紅霞的丈夫程世雄稱,他多次向計生工作人員反映妻子患有婦科病的事實。3月18日,程世雄向通山縣人口和計生局副局長朱志鵬出示沈紅霞的B超檢查報告,顯示沈紅霞有“盆腔積液、左側附件區小囊腫、肌層內液實性塊”等多項婦科病癥。
“朱志鵬看完體檢報告后,對我說:‘這可能存在問題,我會和醫生商量,保證你妻子安全才會做手術。’最后商量的結果仍然要求我妻子做結扎手術。”程世雄回憶。
記者昨日多次撥打朱志鵬的手機求證此事,手機打通后無人接聽。
程世雄介紹,3月19日,沈紅霞在計生站做手術前,程世雄的姐姐向在場的六七位計生工作人員下跪,說沈紅霞身體不適合做結扎手術。“他們說,檢查過沒問題,結扎是個小手術,不會有問題的。”程世雄說:“現在出了問題,他們又說不了解我妻子的病史,我不能接受這個說法。”
專家
二胎后并非一定要結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定,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人員應當指導實行計劃生育的公民選擇安全、有效、適宜的避孕措施。計劃生育技術服務人員違章操作或者延誤搶救、診治,造成嚴重后果的,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北京大學人口研究所陸杰華教授指出,公民具有知情選擇權,選擇什么樣的避孕方法是自愿的,計生工作者應該根據公民個人自愿選擇以及當事人的身體狀況選擇合適、安全的避孕措施。
沈紅霞丈夫程世雄告訴新京報記者,他曾經向計生工作人員提出采取上環等別的避孕措施代替結扎,但沒有獲得同意。
“避孕并不一定要采取結扎手術,還有上環、男性結扎、皮埋等避孕措施,不可能所有的方法都不適合,這個悲劇本可以避免。”陸杰華說。他指出,在一些地方的計劃生育工作實踐中,結扎等長效措施是首選,但不能強行要求公民選擇結扎方式避孕。(記者蕭輝 實習生楊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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