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開始,在該縣縣委政府及人民武裝部的統籌協調下,該縣先后3次增加符合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士兵崗位安置計劃,由縣武裝部牽頭會同縣人事、編辦、民政、就業等擬訂方案,報縣政府同意后下達退役士兵指令性安置計劃。同時,縣內各部門在招考工勤編制人員時,必須拿出不少于招錄人員數量30%的工作崗位,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的退役士兵之間開展公開競爭,用人單位擇優招錄。對符合規定條件的接收自主就業退役士兵的企業,3年內按企業實際新接收安置退役士兵人數,予以定額依次扣減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企業所得稅,每人每年數千元。
據悉,該縣在今年10月份還要再次針對該縣退役士兵進行一次專場招聘,安置到公安、城管等單位承擔輔助性工作崗位。(李春青 字鳳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