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檢察機關與國稅機關的協調配合,推動查辦和預防國稅系統職務犯罪工作有序開展,近日,岑鞏縣檢察院與縣國稅局聯合出臺了《查辦和預防國稅職務犯罪實施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
《實施辦法》決定成立了由岑鞏縣檢察院和縣國稅局有關人員組成的查辦和預防國稅干部職務犯罪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定期召開聯席工作會議,加強聯系溝通,形成工作合力。《實施辦法》要求國稅機關要積極向檢察機關移送國稅干部涉嫌職務犯罪案件,協助配合檢察機關調查取證,并對檢察機關查處的其他領域職務犯罪案件在涉稅管理等方面提供支持;檢察機關在查辦國稅系統職務犯罪案件時,要正確處理查處國稅干部職務犯罪與維護稅收正常征管秩序的關系,把握準辦案時機,并及時通報國稅機關,防止因辦案時機不佳、溝通不及時影響正常的征管秩序。
《實施辦法》還明確提出岑鞏縣檢察院與縣國稅局建立工作“三機制”,即“案件剖析聯動機制”、“檢察建議落實機制”、“法制宣傳聯動機制”。“案件剖析聯動機制”要求檢察機關和國稅機關針對國稅干部職務犯罪的典型案列加強剖析研究,有針對性地提出和制定預防職務犯罪的的措施和對策,強化國稅機關的內控機制建設,不斷探索國稅系統預防職務犯罪工作的新機制。
“檢察建議落實機制”要求國稅機關高度重視檢察機關在查辦國稅干部職務犯罪過程中提出的檢察建議,及時制定整改方案,堵塞管理機制存在的漏洞,并將落實情況和效果及時回復檢察機關。
“法制宣傳聯動機制”要求檢察機關在國稅系統積極開展法制宣傳、警示教育及有關法律咨詢活動,協助國稅機關加強對干部進行職業道德教育和崗位廉政教育,不斷增強國稅干部遵紀守法的自覺性和拒腐防變的能力。(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