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男孩帶13歲女孩開房 “你情我愿”也算強奸
作者:發表于:2013-12-27 10:19:55『 來源:中國新聞網 』
2013年12月25日,湖南省桂東縣人民檢察院決定對涉嫌強奸罪被逮捕的17歲少年阿文變更為取保候審。至此,一起頗受關注的嫌疑人和被害人都是未成年人“你情我愿”發生性關系仍涉嫌強奸罪的案件終于告一段落。
2013年11月3日晚上,阿文與朋友阿揚騎摩托車經過桂東縣某中學附近的馬路上,在路上遇見未滿十四周歲的中學生阿紫,我問她去不去唱歌,阿紫答應了,于是阿文幾個人就由阿揚駕駛摩托車載著阿文與阿紫往桂東縣蘭海KTV方向行駛,在摩托車上阿文問阿紫多大了,阿紫回答說:“我快滿十四歲了。” 阿紫反問阿文多大了,阿文開玩笑說:“我十二歲了”;三人到達蘭海KTV后,在KTV里面唱歌喝酒娛樂,一直玩到凌晨左右才離開蘭海KTV。隨后阿文與阿紫來到桂東銀河大酒店,阿文交了100元錢辦理了酒店308房間的入住手續,當晚阿文與阿紫在桂東縣銀河大酒店308房間里發生了性關系。
然而,令阿文和阿紫沒有想到的是兩人“你情我愿”的一夜情,讓阿文成了涉嫌強奸罪的犯罪嫌疑人。
2013年11月5日桂東縣公安局對此案正式立案偵查,同日對犯罪嫌疑人阿文刑事拘留,經桂東縣人民檢察院批準,2013年11月15日被依法逮捕;2013年12月5日,偵查終結并移送審查起訴;2013年12月25日,經繼續羈押必要性審查程序,考慮到案發后阿文如實供述自己罪行、悔罪表現明顯,主動賠償了受害人,得到了受害人及其家屬的諒解等因素,桂東縣人民檢察院決定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文中名字皆化名。) (通訊員 陳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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