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鹿寨縣警方8日通報,該縣一名男子冒充警察搶劫,專找在偏僻處約會的男女下手,以男女存在賣淫嫖娼為由劫走財物,并猥褻女子。警方在案發(fā)24小時內將其抓獲。
據(jù)警方介紹,4月5日晚11時許,21歲的小凱(化名)和17歲的小敏(化名)在鹿寨縣城郊長牯嶺約會時,遭到一名手持手銬、伸縮警棍、強光手電等疑似警械的男子盤查。該男子拿出證件在小凱眼前晃了晃,聲稱其是“便衣警察”。
男子煞有介事地查看了小凱和小敏兩人的身份證,詢問了相關個人信息,還虛張聲勢打電話“請求同事支援”。該男子的舉動讓小凱兩人以為其是真警察,便不敢違抗。在“收繳”了兩部手機和50元現(xiàn)金后,該男子拿出手銬將小凱銬在一棵樹上,并將小敏帶離至10多米遠地方,然后在兩人之間來回穿梭,威逼恐嚇兩人承認有賣淫嫖娼行為。
小凱和小敏均不承認,男子便持警棍多次毆打小凱,還強行扯脫小敏褲子檢查并用手機拍照“取證”。拍照后,該男子對小敏欲行不軌,小敏奮力掙脫后將情況告訴小凱,小凱這才意識到遇上了假警察。
額頭已受傷出血的小凱佯裝說冷要穿衣服,叫男子打開手銬。當男子打開手銬,小凱趁機抓住男子不放,并叫小敏跑去報警。男子見事情敗露,將小凱推開后倉皇逃離。
鹿寨警方接報后迅速展開調查,很快鎖定鹿寨縣拉溝鄉(xiāng)的李某有作案嫌疑,并于4月6日晚將其抓獲,在其家中查獲警棍、手電等作案工具及搶來的三部手機等物品。
據(jù)警方介紹,3月8日晚,李某在同一地點以相同手段搶劫了一對男女的一部手機。
經警方調查,今年43歲的李某1997年因冒充警察搶劫被判刑10年,2008年因制造恐怖信息、誹謗被判刑5年。此次案發(fā)距其出獄剛半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