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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錦屏縣敦寨司法所法律援助志愿者通過法律工作為一當事人楊某追回一套房產,挽回了重大經濟損失。
2012年11月,敦寨鎮敦寨村村民楊某匆匆來到敦寨司法所,稱自有的一棟老式木房未經其授權被兒子以7.8萬元的價格出售,尚未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請求法律援助。司法所通過調查,證實其所說屬實,且符合法律援助條件。立足于為民排憂解難、化解社會矛盾,即辦理法律援助審批手續,交由“1+1”法律援助志愿者王增林同志辦理該案,及時將購房者作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2013 年6月,該民事案件開庭審理。庭審過程中,法律援助志愿者根據《物權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圍繞合同效力、房屋所有權問題、共有關系、物權變動登記要件主義等多個方面為當事人據理力爭,并得到法院的認可。最后,通過當庭調解,雙方達成調解協議并當庭履行,因原告兒子存在締約過失責任,由楊某代為一次性補給被告十萬元(含房屋交易款),被告放棄購房。
據相關人員估算,本案爭議房屋的市場價值在二十六萬人民幣以上,該法律援助案件至少為當事人挽回經濟損失十六萬元。同時,本案以調解方式結案不僅有效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而且較好化解了當事人之間的矛盾。(龍晶梅 王增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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