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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患無精神病性癥狀的抑郁癥的男子,因抑郁癥突然發作,先后以放煤氣及縱火等方式試圖殺死兩名同事,兩名同事及時發覺僅受輕傷。廣州市天河區檢察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起訴該名患抑郁癥男子盧大軍(化名)。
2012年1月6日凌晨4時許,被告人盧大軍因忌妒被害人陳某某、萬某某,并不滿3人以前打牌時發生糾紛,趁被害人陳某某、萬某某在廣州市天河區燕塘路新燕花園一商品房休息時,從屋內的廚房里搬一瓶液化氣到被害人陳某某、萬某某的臥房門口,并將氣管塞進門縫后打開氣閥放煤氣,企圖毒死兩名被害人。被被害人發現后,被告人盧大軍又使用打火機點著液化氣企圖放火燒死被害人陳某某、萬某某未遂(致被害人陳某某腳部燒傷,受輕微傷)。隨后,被告人盧大軍見未能殺害陳某某、萬某某二人,遂爬到案發商品房的窗臺外意圖自殺,后被到場的公安人員及消防人員制止。2012年1月9日被告人盧大軍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經鑒定,被告人患“無精神病性癥狀的抑郁癥”,案發時處于發病期,在本案中具有限定刑事責任能力。)
被告人盧大軍生于1963年,住廣州市海珠區,高中文化程度。陳某某及萬某某是盧的同事。案發當晚9時許,盧大軍與陳某某、萬某某喝茶聊天,直至1月6日凌晨1時許,陳某某、萬某某回房睡覺(他們二人同住一間房,盧大軍住另一間房)。想起過去一年里自己在賭博中輸了錢給陳、萬二人,盧大軍懷疑對方合伙騙自己的錢,心中很氣憤,怎么也睡不著。繼而想到陳、萬二人春節會風風光光地坐飛機回家,而自己身體有病境遇不順,盧大軍萌發了與陳、萬二人一起死的念頭。到了1月6日凌晨4時許,盧再也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緒。于是先將案發商品房的正門從里面用鑰匙反鎖,再用竹牙簽塞進鑰匙孔并折斷牙簽,防止陳、萬二人逃脫。隨后盧大軍先后就以放煤氣及放火意圖殺死陳、萬二人。陳聞到濃烈煤氣味及時醒覺,雙方一番拉扯后,陳萬二人欲逃出套房正門發現打不開,返回所住房間的陽臺關上陽臺門后報警。而雙方拉扯之下液化氣瓶被從廳推到盧大軍睡的房間,盧將自己房間的物品點燃。眼見火越燒越大,來了很多警察。盧大軍很沮喪:“沒想到玩不殘對方,反而玩殘了自己。”欲跳樓自殺結果被警方制止。案發商品房的冰箱、空調及部分室內裝修被燒毀。
被告人盧大軍一審被判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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