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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近日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各級財政部門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防汛抗旱救災資金投入力度,進一步做好支持防汛抗旱救災工作。
通知指出,中央財政將根據各地災情,及時安排撥付特大防汛抗旱資金。地方各級財政部門也要積極籌措資金,加大本級財政支持防汛抗旱救災的資金投入。各級財政安排的防汛抗旱救災資金,必須嚴格按照制度辦法規定專款專用,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擠占挪用。
通知要求,各地財政部門要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優先調度及時撥付防汛抗旱救災資金。加快防汛抗旱救災資金預算支出執行進度,提高資金使用的有效性和時效性。對中央財政安排的防汛抗旱救災資金,財政部門要及時主動商有關部門研究提出資金安排建議,及時辦理資金撥付。地方各級財政安排的資金,也要視防汛抗旱救災工作需要及時安排撥付。要督促下級財政部門和有關單位加快防汛抗旱救災資金支付進度,加強資金監督和管理,確保資金安全有效使用。
通知強調,各地財政部門要嚴格執行預算管理的有關程序和規定,嚴肅財經紀律,規范資金管理,嚴防出現違規開支、庫款搬家、以撥作支、不講效益的“突擊花錢”等違規違紀問題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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