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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一位在法律援助崗位上長期從事婦女兒童的法律援助維權工作,在工作中切實發揮法律援助在保障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以人為本、扶弱濟貧的服務職能,積極推動法律援助工作創新,積極為我州婦女、兒童、殘疾人、老年人、農民工等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援助服務,為我州婦女兒童信訪維權工作做出了大量的貢獻。她就是黔東南州婦聯系統信訪維權工作先進工作者,州司法局法律援助管理科劉宗巘。
積極為信訪婦女兒童維權
至2008年從事信訪工作以來,劉宗巘共接待婦女兒童法律援助咨詢1080余人次,在咨詢過程中積極為信訪婦女兒童提供法律援助,共辦理法律援助案件30余件,挽回損失520余萬元。為長期信訪戶,廣場路派出所干警故意傷害致人死亡案受害者母親江某提供法律援助,使其獲得了62萬元的行政賠償;為下崗婦女劉某某、楊某某因子女交通肇事死亡賠償一案引起上訪提供法律援助,使其二人獲得了40多萬元的民事賠償;為雙目失明老年婦女及其兩個幼小的孫子女提供法律援助,通過代理訴訟,為其討要回被人長期霸占的住房,使流離失所的一家老小終于一家團圓,居有其所……由于援助有力,劉宗巘本人還獲受援人送來錦旗7面。
積極為黨委政府服務,參與化解大量群體性信訪案件。
受州司法局領導指派,積極參與接待群體性信訪案件,為黨委政府提供法律幫助,與黨委政府一起為老百姓解決訴求,化解矛盾。參與處理了包括“銳鑫馨園購房戶”、“紅巖村、桐蔭坪村拆遷”、“郭家坪村民小組”、“和諧家園”“灣溪街道巖頭村20多戶因征地補償工作上訪戶“、劍河縣“殘疾人民族刺繡廠”、凱里火車站車務段勞務糾紛等涉及千余人的群體上訪事件,對確實需要訴訟解決的困難群眾,實施法律援助。
創新工作思路,加強法律援助制度建設,積極探索法律援助便民、利民、惠民新舉措。
劉宗巘在擔任黔東南州法律援助管理科負責人期間,積極創新工作思路,強化法律援助制度建設,大力大膽開展法律援助創新工作。成立由77名律師,397名志愿者組成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務團,推行點援新機制。在州凱城公證處、州中級人民法院、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州教育局、州民政局、武警黔東南支隊、黔東南州人民醫院等部門新建立了13個法律援助服務站點,配備了法律顧問,提供便民服務。全面推進法律援助進鄉村建設,全州建立覆蓋州、縣(市)、鄉、村四級法律援助站點1724個,社團法律援助工作部55個,婦女兒童法律援助中心18個,法律援助信息聯絡員6420名。形成了州、縣、鄉、村四級為法律援助機構網絡體系,極大地方便了群眾的法律援助需求。組織全州實施中央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項目,共為婦女兒童辦理法律援助案件3387件。
加大法律援助宣傳力度,積極向我州婦女兒童宣傳法律援助項目。
利用開展“三.八”維權周宣傳、“法律援助空中熱線”欄目、“青少年維權熱線”、“法律援助為民服務創先爭優年”活動等平臺積極向我州婦女兒童宣傳法律援助工作,積極與州電視臺、州廣播電臺、凱里市廣播電臺互動,大力提高法律援助社會知曉率。
堅持開展獄內法律援助工作,為服刑人員提供法律援助服務。
五年來一直堅持每月到凱里監獄、魚洞監獄開展對監獄服刑人員的法律援助咨詢服務,共為服刑人員提供法律咨詢2160人次,為服刑人員親屬出具法律援助商洽函50多人次,代書36份。為死刑考驗期間又故意犯罪的凱里監獄服刑人員買某某提供法律援助擔任辯護人,傾力援助,使其最終免于判處死刑,突破了刑法的相關規定,創全國首例。(凌忠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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