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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檢察日報消息 為了報仇,也為了存折里的2000元,吳曉霞殺人后潛逃到緬甸,13年后終于落網。近日,廣東省東莞市第三市區檢察院以搶劫罪批準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吳曉霞。
吳曉霞是貴州省黃平縣人。1997年,年僅20歲的吳曉霞正值花樣年華,在去廣西的火車上認識了同齡女孩張某,張某說她也是貴州人,二人互相留下聯系方式。后來,張某以打工的名義將吳曉霞騙到湖北武昌,吳曉霞此時才知道張某在發廊打工,曾多次被人包養。
為了逼迫吳曉霞賣淫,張某讓她的男朋友及另外兩名陌生男子(均在逃)輪奸了吳曉霞,并將吳曉霞關押起來毆打,不給飯吃。一周后,吳曉霞被迫答應。此后,吳曉霞先后被張某等人帶到廣東陽江、東莞等地賣淫。為了讓吳曉霞減肥,更好地賺錢,張某還逼迫她吸毒。對此,吳曉霞懷恨在心,產生了殺害張某的念頭。
1998年5月26日,吳曉霞與張某在東莞市塘廈鎮一間出租房聊天,吳曉霞認為殺人時機已到,便乘張某不備拿出事先準備的水果刀架在其脖子上。張某懇求吳曉霞不要殺她,且答應將存折及密碼全部交出來,吳曉霞心軟了,準備拿到存折放了張某。這時,張某看到對面房子里有人,邊大聲喊叫邊反抗起來。
吳曉霞害怕事情敗露,將張某拉到床上,把架在其脖子上的水果刀用力按下去,張某隨即倒在地上,吳曉霞手持水果刀又在張某頸部連砍數刀,致其死亡。
清理好現場后,吳曉霞攜帶張某的存折及身份證逃離現場,并叫人將存折中的錢取出來。公安機關接到報案后,經偵查發現吳曉霞有重大嫌疑,便上網追逃。2011年11月9日,在緬甸警方的協助下,吳曉霞被抓獲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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