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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大連晚報 久已淡出公眾視線的前央視主持人方宏進,重新成為輿論焦點卻是因為與妻子于紅偉的離婚案。
這起“名人家私”,坊間早有傳聞,但在本月15日海淀法院一審宣判前,雙方當事人均未正式面對媒體,提供事情原委和細節。
對簿公堂后,家事曝光,當事人和各自律師接受記者采訪,講述內情糾葛。疑有“第三者”、財產紛爭、孩子,每個不幸婚姻要面對的,方宏進和他的家庭,都在面對。感情消散后,白熱化的財產之爭,成為婚姻的句號。
前天,方宏進的“妻子”于紅偉說,對于12月15日海淀法院的一審判決,她將提起上訴。海淀法院的一審判決,準予雙方離婚,判定婚生女方貞由母親于紅偉撫養,而婚姻存續期間的200萬元債務由方宏進獨自承擔,未處理夫妻共同財產。
對于這個判決,于紅偉有幾點不滿,她要求將女兒每月的撫養費由1800元提高到一萬元,同時,由于方宏進有“小三兒”嚴重傷害了她和女兒的感情,她要求法院不給方宏進分割任何夫妻共同財產。
官司的另一當事方方宏進也通過他的律師表示,自己并不認可法院判定的“過錯在自己一方”,要上訴洗清有“第三者”一事。
2003年9月,方宏進從央視跳槽到東方衛視,于紅偉帶著女兒跟著到了上海。她說,本來東方衛視聘請方宏進的時候,承諾給她也在臺里解決工作,但后來方宏進沒有和她商量就單方面推掉了。這讓她懷疑丈夫故意避開自己,“他這人比較花心,不讓我和他一起工作是為了自己方便”。而方宏進則說,結婚后于紅偉經常過度猜疑、無理取鬧,導致他無法正常工作和生活。
于紅偉對丈夫“花心”的指責,與一份方宏進手寫的保證書有關。海淀法院的一審判決中顯示,2006年6月13日,方宏進曾給妻子寫下一份《保證書》,內容為他此前兩天曾與一名復旦大學女生梅某發生不正當關系,“以前也發生過,被妻子發現”,“我保證今后不再和任何其他女人發生不正當的關系,忠于妻子和家庭……”于紅偉說,這份保證書是她在發現丈夫與女大學生開房后,方宏進寫的。對于這份《保證書》所述事實,方宏進稱并未發生,寫保證書是因為在此期間他正在做直播,工作非常繁忙,妻子總是懷疑他與別人有不正當的關系,他出于無奈才寫下的。保證書內容都是于紅偉口述的。
今年2月,海淀法院復興法庭曾進行過一次調解。于紅偉認為雙方有調解可能,向法院申請撤訴。
但此后,方宏進起訴離婚,要求獲得女兒的撫養權,并合理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方宏進說,在庭前調解中,他提出想要女兒的撫養權,于紅偉承擔她該承擔的撫養費。但于紅偉不同意離婚,提出要孩子,并讓他負擔高額的撫養費,財產都歸她。由于雙方要求相差太遠,無法達成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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