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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黔在線訊 27日,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貴州省防震減災條例》。
《條例》規定,地震預報意見實行統一發布制度。省人民政府防震減災工作主管部門提出本行政區域內地震的長期、中期、短期、臨震預報意見,由省人民政府發布。
《條例》還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地震應急疏散通道和地震應急避難場所建設納入城鄉規劃,可以結合城市廣場、綠地、公園、學校操場和體育場館等公共設施規劃建設地震應急避難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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