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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訊 (顧業成 王炳真 記者 劉仙)9月9日,榕江縣舉行公捕公判大會,公捕公判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33人,其中包括犯故意殺人罪被黔東南州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0年和無期徒刑的被告人石安基、石宏輝父子。
據介紹,在33名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中,28名因涉嫌故意殺人、盜竊、販毒、輪奸等違法犯罪在公捕公判大會上被執行拘留和逮捕。另有5名被告人被公判。
石安基、石宏輝父子是獲刑最重的被告人。黔東南州法院查明:2009年11月27日14時許,石安基(男、1947年生,榕江縣車江村七村人)在看受害人石正偉等人推“牌九”時因語言不和與石正偉發生口角。石安基對石正偉說“你想玩,等著,我去叫我兒子來”。隨后,石安基回到家,讓兒子帶起刀子折回。
見到石正偉后,父子倆沖上前就要毆打,但石安基被旁人拉住了,石宏輝則與石正偉互毆起來,結果被推倒在地。從地上爬起后,他拔出刀子,追殺石正偉。石正偉在逃跑中抓起一把鍋鏟正轉身時,石宏輝一刀刺進了他的右前胸,最后,石正偉因失血過多死亡。案發后,石宏輝于當日15時許在親屬的陪同下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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