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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訊 黔東南州天柱縣白市鎮興旺村的女子舒某,因與人打麻將輸錢后,盜走朋友其銀行卡并取走卡上的現金18000元。12月1日,天柱縣人民法院以盜竊罪判處舒某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5000元。
據介紹,今年3月8日,舒某在打麻將輸錢后,叫朋友匯款到好友楊某的銀行卡上,舒在和楊一起到銀行取款時,偷偷記下了楊某所輸入的銀行卡密碼。當晚,舒某與楊某在天柱縣某賓館開房休息。次日,舒某趁楊某不備,將楊某手提包內的銀行卡盜走,并到銀行將楊銀行卡上的現金18000元取走。直至9月19日,舒某才被抓獲歸案。
(歐陽建濤 袁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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