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熱線:0855-8222000
石刻碑文記載著明代西南苗鄉十二寨于明崇禎年間交納公糧及苛捐雜稅的方式與具體措施。“佛祖證盟”碑文中載:“- 糧禾一大手三小手;- 寨歐、寨蛇、寨明一牌,該糧雞一十八只,供餐X;- 每餐五只,打散一十二只;- 安馬寨、盎寨,此是上年悠規;- 里長雞每牌一十只,是上年悠規。”落款處是:明崇禎七年十一月十四日各寨苗頭等小人。

據有關文史專家介紹,這種明代少數民族地區刻在天然石壁上的碑文,是黔東南首次發現且年代最早的碑文石刻,此石刻文字反映了當時的社會組織和賦稅情況。
(吳育瑞 供稿)
凡本網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為黔東南信息港合法擁有版權或有權使用的作品,未經本網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經本網授權使用作品的,應在授權范圍內使用,并注明“來源:黔東南信息港”。違反上述聲明者,本網將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黔東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