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請假未獲準心生戾氣捅死副隊長 被判死緩
請假未獲準心生戾氣捅死副隊長被判死緩
安徽商報訊 二十剛出頭的小伙子賀某,僅僅因為請假未獲準而心生怨恨,竟買刀捅死了領導。日前,六安市中級法院判處被告人賀某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賀某系溫州礦山井巷工程有限公司駐安徽大昌礦業集團有限公司的工人,趙某系賀某所在施工隊的副隊長。2011年9月8日晚23時許,賀某起床準備上班時,感覺自己感冒了,于是打電話給趙某請假,趙沒有準假,賀某回宿舍睡覺沒有上班。 9月9日23點多鐘,賀某感覺感冒癥狀減輕了一點就下井上班,當下到井下準備干活時,趙某召集工人在井下開會,在開會過程中,趙某與賀某發生爭吵,進而發生廝打,被他人拉開。賀某因趙不讓其上班返回宿舍睡覺。
次日上午,賀某到霍邱縣吳集街道一雜貨店,買了兩把水果刀。當日上午11點多鐘,趙某酒后來到賀某的宿舍,欲與賀某理論其曠工之事,兩人再次發生爭執,趙某用手推了一下賀某,賀某即從枕頭下拿出水果刀架在趙某脖子上,兩人互相抓住對方推搡,推搡到宿舍門邊時,賀某用刀刺向趙某的左側胸部、后背、臀部等處,趙某受傷倒地,賀某繼續用腳跺趙某,趙某拿出手機企圖拔打電話,賀某又奪過手機摔在地上,接著又用空水桶砸擊趙的頭部,隨后賀某逃離現場。趙某經搶救無效死亡。
賀某作案后,通過手機短信與其哥哥聯系,告訴其哥哥自己與人打架,其哥哥勸其自首。當日13時10分,賀某回到案發現場,向公安人員投案,歸案后如實交代了犯罪事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