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一醫院書記酒駕肇事 事后加速逃跑獲刑
中新網嘉興3月7日電 (見習記者 趙小燕 通訊員 童法 童劍)近日,浙江桐鄉法院對韓某酒駕案進行宣判,以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一個月零十五天,并處罰金2000元。
韓某,今年55歲,是名醫生,當初是作為人才從東北引進到桐鄉,后來還擔任過某中心醫院的院長,事發前是該院的黨支部書記。
去年11月5日下午,在桐鄉市濮院鎮工貿大道與羊毛衫市場第一交易區交接處,一輛豐田轎車先后和停在路旁的兩輛小車發生碰撞。按理說發生這種事情后,車上的駕駛員應該馬上下來查看情況,但是這輛車卻沒有停下來,反而加速準備逃跑,路旁的群眾報警并將該車攔住,駕車的正是韓某。
后處警民警趕到,發現韓某有醉酒駕車嫌疑,遂對其抽取血液樣本送至嘉興市公安司法鑒定中心檢測,結果為其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63毫克/毫升,而法律規定醉酒標準為血液乙醇含量之標準為0.8毫克/毫升,韓某屬于醉酒駕駛。
法院審理認為,韓某違反道路交通法規,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危害公共安全,其行為已構成危險駕駛罪。遂作出如上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