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農(nóng)民報復(fù)妻子過年不回家 憤恨中賣掉兒子
大河網(wǎng)訊 妻子在外打工過年不回家,找岳父討說法又被老人拿著掃帚攆了出來,洛陽市宜陽縣張塢鎮(zhèn)村民王軍(化名)懷著對妻子一家的憤恨,把三歲半的兒子童童賣給了水果攤老板娘何某。目前,王軍與何某均被警方刑拘。
為報復(fù)妻子和岳父,他賣掉了親生兒子
昨天,記者在看守所見到了王軍,說起賣兒子的經(jīng)過,他直用手打頭,說自己是“被氣暈了”,自己也不懂法。王軍說,他今年39歲,與同村婦女劉某婚后育有一女一子,兒子今年三歲半,可劉某出門打工近一年沒有音訊。
“俺平常在市里干些泥瓦、搬磚等零活,孩子交給爹娘管。”王軍說,今年過年,劉某也沒回家,他心里惱怒,除夕時,他帶著兒子來到岳父家,想討個說法。沒想到,兩三句話不合,岳父舉著掃帚將他們父子攆了出來。
“俺可生氣,娃子還在一邊哭,俺就想著,把娃子賣了,讓他們一家人后悔。”王軍說,1月22日,他從岳父家出來后,就帶著兒子童童坐上了開往洛陽市的公交車。在公交車上,王軍盤算著,火車站附近人多,說不定能碰到合適的“買家”。在火車站旁的一家賓館中,王軍淚涕交加地向這家老板訴說起一個人撫養(yǎng)孩子的難處,懇求老板幫他找個買家。
“買家”花錢又犯法哭訴自己不懂法律
租住在這家賓館里的水果攤老板娘何某聽到了王軍的哭訴。何某今年不到40歲,膝下只有一個女兒,也早已嫁人生子,很少回娘家。感覺寂寞的何某早就有再抱養(yǎng)一個男娃的念頭,正巧碰上了王軍。她上前把王軍拉到房間里,兩人經(jīng)過一番討價還價,簽訂一份“協(xié)議”,約定何某支付給王軍1.5萬元“酬勞費(fèi)”,王軍將童童交由何某撫養(yǎng),保證不再追回,并不在附近出現(xiàn)。除夕當(dāng)晚,童童就被何某領(lǐng)走,王軍則帶著1.5萬元離開。
“俺都已經(jīng)是當(dāng)姥姥的人了,見到這娃喜歡得緊,花了兩千多給孩子買衣服,誰想到會犯法啊?!”昨天,在看守所,何某哭著對記者說,后悔自己不懂法律,憑感情用事。
驚悉兒子賣孫子老父一怒舉報
再說王軍,賣掉孩子后,他不敢回家,直到2月13日,他才返回宜陽。見到王軍獨(dú)自回來,他的父親很驚訝,一再追問孫子的下落,才知道王軍在火車站附近把孩子賣掉了。
老父扭著王軍的胳膊,來到洛陽市公安局車站派出所報案。派出所案件偵辦大隊二中隊中隊長武雙敏和民警武峰接警后,立刻尋找何某下落。當(dāng)晚8時許,民警就敲開了何某家的大門。見到王父,穿著一新的童童,還是哭喊著撲進(jìn)了爺爺?shù)膽驯А?/P>
目前,警方將王軍與何某刑拘。目前此案正在進(jìn)一步審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