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在家打牌遭反對起訴兒子要回房產
據京華時報 88歲的老漢朱某稱,因兒子不滿自己邀人在家打牌,而且家里常因瑣事爭吵,他起訴兒子、兒媳,要求撤銷與他們簽訂的房屋贈與協議。昨天記者獲悉,豐臺法院一審支持了朱某的訴求。
朱某訴稱,2001年8月,他買了一套房。2006年5月,兒子、兒媳搬到他家聲稱來照顧他。2007年9月,其兒媳拿著一張紙的后半部分半開半掩地叫他簽字,后來他得知是房產贈與協議書。
朱某稱,兒子兒媳取得他的房產后,對他態度大變,使他長期吃不到新鮮蔬菜。他歲數大了,沒有別的嗜好,就是玩玩麻將,可是兒子一家人偏偏把電視聲音開得特別大,來玩牌的鄰居看他家這樣都不愿意來了。
朱某訴稱,因兒子一家頻繁與他爭吵。他請求法院判決撤銷與兒子簽訂的房屋贈與協議書。
開庭時,朱先生辯稱,他和妻子沒有虐待父親。辦理贈與公證時,他們沒有對公證書進行遮蓋,其父是完全知情的,并把房子過戶給了他們。他稱,老人愛打牌,很多人聚在家里,弄得滿屋子煙,家中沒有清靜的時候,因為這個他們有點意見。但他們把老人照顧得很好,變著花樣做飯,負擔老人的一切開支。故不同意其父的訴訟請求。
法院認為,對老年人的贍養應當包括經濟上的供養、生活上的照料和精神上的慰藉。本案中,不可否認,朱先生對父親履行了一定的贍養義務,但因生活瑣事,他及妻子與老人產生了矛盾,而這給老人造成了很大的精神痛苦。鑒于贈與的無償性,應對朱先生的贍養義務提出更高的要求,故在目前的情形下,為了朱老漢能更好地生活,法院對贈與協議應予撤銷。目前,此案正在二審中。 (記者 裴曉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