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搶劫殺害賣淫女潛逃9年 稱因缺錢回家過年
本報訊 (記者張媛)沒錢回家過年,就以嫖娼為名將女子約出后劫殺,之后潛逃9年并娶妻生子。近日,一中院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王洪旭無期徒刑。
潛逃9年輾轉多地
2002年案發時,被告人王洪旭才20歲,當時他從河北泊頭老家來京打工。
據法院查明,2002年12月27日11時許,王洪旭、王培等以嫖娼為名,將女子美美(化名)騙至其租住的出租房內,二人用搟面杖猛擊美美的頭部致其死亡后,搶走105元現金和一部手機。
案發后,王培被控制并獲刑。王洪旭則一路逃回河北老家,后來為了躲避警察追捕,又輾轉邢臺、唐山、鄂爾多斯等地,直到今年4月26日,被鄂爾多斯警察在核查當地暫住人口時發現。在逃亡的九年間,他曾化名王浩,并在2004年偷偷潛回老家結婚,婚后還帶著妻子去了鄂爾多斯。
稱搶劫因缺錢過年
被害人美美昔日同事的證言顯示,當時她們都在西紅門一理發店上班。案發前一晚8點多,王洪旭等人來店里挑中了美美,雙方約定次日見面。
次日,美美和同事一起去了約定的出租房。其間,美美將同事支開。20分鐘后,該同事返回時發現美美已經遇害。該同事趕緊報警,警方很快鎖定了嫌疑人。
據王洪旭稱,案發前因為臨近春節,他缺錢回家過年,朋友王培又欠了老鄉的錢正被催債,于是他們就商量在春節前搶個人,并在西紅門一帶尋找作案目標。
用搟面杖打死女子
王洪旭供述顯示,當年12月底的一天晚上,他們走進了美美所工作的西紅門一家理發店,決定以嫖娼為名搶劫美美,于是由王培進去和美美等聊天并確定了次日的會面時間、地點。
案發當天,王洪旭以發生性關系為名讓美美坐到他身上,此時,美美并不知道王培已經持搟面杖站在了她身后,最終二人用搟面杖將美美打死。
法院認為,王洪旭的行為構成搶劫罪,根據其作案后果等判處無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