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一雇工向老板娘表白遭拒搶錢3萬獲刑11年
老王是一名“力哥”,好幾年了,一直在江北張老板的店里打工。張老板因病去世后,老王在跟老板娘一來二去的接觸中,對她產生愛慕之心。沒想到,老板娘是個癡情女子,跟去世的張老板感情很好,心里放不下其他人。老王表白后,遭到了拒絕。 老王心里不平衡,他搶走了老板娘3萬多元錢。昨日,江北警方透露,因犯搶奪罪,老王被判刑11年。
老王傷心了,他覺得自己很受傷:“我這么巴心巴肝地為你干活,什么都為你著想,你居然不領情!就憑你給我那點兒工資,我怎么可能這么給你干活?”2007年的11月8日晚上9點多,老板娘關了商店門,準備打烊回家了。老王堵住老板娘,態度很強硬地說:“借我一萬塊錢。”
“我做點兒小本生意,沒得這么多錢借給你。”一看老王這架勢,老板娘明白了,他這錢借去,多半就是打定主意不還。“我巴心巴腸地給你干這么多年活兒,未必不值這點兒錢?你以為我這么干,就為了你給的那點工資?我在哪兒干嘛,都比你這掙得多噻。既然你不想跟我耍朋友,我們也不說這么多了,你給我一萬元錢。”老王很生氣地說。
“你想得出來!”老板娘也生氣了。兩人你一言我一語,吵了起來。老王一把拖過老板娘斜挎在胸前的包,搶走了里面的3萬多元營業款。當時,老王身上還揣著當天幫老板娘收回來的7000多元營業款。
老王是一名“力哥”,進城打工好多年了,一直在江北石馬河張老板的店里幫工。2007年,張老板因病去世后,一直是老板娘獨自一人在支撐生意。老王很熟悉業務,又老實肯干,老板娘很器重他,把他當成了自己人。平時,老板娘還會關心關心老王的生活。
當時,老王47歲。在跟老板娘日常的接觸中,他對老板娘產生了愛慕之心。“她一個女人做生意不容易,肯定也想找個人幫她噻。我雖然比她小兩三歲,這也不算啥子嘛。她有經濟實力,我有力氣,又肯干,正好幫得到她。她對我這么好,肯定也對我有點兒意思。”老王想來想去,一廂情愿地覺得,自己跟老板娘耍朋友很合適。
有一天,老王終于鼓起勇氣,對老板娘表白了心意。老板娘心里卻沒這么想。她跟去世的張老板感情很好,雖說老公去世了,可她心里仍然只有他一個人,根本沒想過要再談戀愛結婚。老板娘很委婉地拒絕了老王。老王有點兒“一根筋”,在他看來,老板娘就是不好意思,不好一口答應他。他繼續大獻殷勤,多次向老板娘求愛。
“我真的沒想過要再談戀愛,更沒想過要結婚。我平時對你好,是因為你是我的員工,平時又這么賣力地為我干活。你一個人在城里打工,我肯定要多關心關心你。你就當我是你的老姐姐吧。”11月初,老板娘見老王一直不死心,就清清楚楚地拒絕了他。
帶著這些錢,老王跑到了北京。他在北京參加了一個傳銷組織,4萬多元錢很快用光了。他又跑到廣州等地,在一些小工地打工。老板娘報警后,江北石馬河派出所對此立案偵查,把老王列為網上逃犯,開始追逃。今年8月,民警獲得了老王的行蹤,奔赴廣州,抓住了他。
昨日,記者從江北公安分局獲悉,老王因犯搶奪罪,遭判刑11年。昨天上午,老板娘專門到江北區公安分局,給辦案民警送錦旗:“追不追得回來那些錢,我不在乎。最重要的是,民警還給了我一個公道。”(記者 陳宋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