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百元大鈔乘公交遭"拒" 動手打售票員賠4600
據京華時報 李女士拿百元大鈔乘公交車,結果售票員稱沒錢找零將其“請下”,李女士為此將售票員打傷。近日,順義法院一審判決李女士賠償售票員各項損失共計4600元。
售票員王女士訴稱,今年9月的一天,李女士登上了她所在的公交車,李女士拿出一張100元現金要求找零。由于剛上班,她手中沒有足夠的零錢,便建議李女士先下車換零錢,再搭乘下一趟公交車。但李女士對其進行辱罵,爭吵中用手將她面部抓傷,造成她頭面部軟組織損傷,腦外傷后神經反應。
李女士則認為,公交車無故拒載是不合理的,她只是抓了王女士一把,不會造成那么大的損失,不同意賠償。
法院認為,李女士與王女士因乘車的事發生糾紛,并動手將王女士打傷,應對其合理損失予以賠償,并據此作出上述判決。(記者裴曉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