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軍車撞死人案情披露 肇事者為某通訊集團員工
南方日報訊 (記者/趙琦玉 通訊員/交宣)昨日,廣州市公安交警部門向媒體通報“10·30”黃埔大道隧道交通事故調查認定情況。經過縝密的調查取證,交警部門認定:方某醉酒后駕駛偽造牌證的機動車上路行駛沒有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超過限速標志標明的最高時速行駛且肇事后逃逸,是造成事故的全部原因,由方某承擔事故全部責任,4名死者無責任。該案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進行審查。
據廣州市公安交警部門介紹:2011年10月30日凌晨2時15分許,方某(男,廣州戶口,為中國某通訊集團廣東有限公司員工)駕駛懸掛空N391××號牌小客車沿黃埔大道由東往西行駛至黃埔大道隧道路段時,車輛碰撞正在道路上施工的工作人員和粵A15G××號施工車輛,造成施工人員譚某當場死亡,李某等3人受傷送醫院搶救無效于當日死亡及車輛損壞的交通事故。
事故發生后,方某棄車逃逸。交警部門通過現場物證和現場目擊證人提供的線索,發現方某有交通肇事的重大嫌疑,于是展開全面追查。在警方的強大攻勢下,方某于事發當日上午8時58分自行歸案。警方立即提取了方某的血液進行檢驗。經南方醫科大學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確定方某在交通肇事時已呈醉酒狀態。方某肇事時所駕小客車的牌證經部隊主管部門核定是偽造的。方某對交通肇事的事實供認不諱,同時初步供述其駕駛的肇事小客車是其本人通過非正常渠道購買,并使用偽造的牌證。公安機關已于事發當日即對方某依法刑事拘留,并對其所涉及的違法犯罪行為進行全面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