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遭踹打被逼做假筆錄 警方稱只是控制了她
何選瓊:我求警察將手銬換給自己
我回到商店的時候,聽到女兒大喊“媽媽,救命”,只見女兒的頭被按在地,周圍圍著很多人,一看竟然是警察在打我女兒。
我又氣又怕,就對他們說,我姑娘犯哪樣法了,為什么要這樣打她?我是當事人,應該先找我了解情況。警察說,我女兒罵了他們,還咬了他們。我說,你們是警察,個個身懷絕技,我女兒怎么能咬到你們呢。他們才將孩子放下,此時女兒頭上開始流血了,說要拖到警車上。
女兒說,媽媽我不去。我安慰她,不怕,媽媽會陪你。上車后,他們拿走了我的手機,還說看看手機里有沒有錄像,就將手機搶了。
在派出所,女兒很害怕,扭著手銬,越扭越緊。看到她痛苦的模樣,我哭著求警察手銬換我銬,孩子小跑不了的。他們說,不是他銬的,是小孩自己銬的,沒權開。
后來,我又說,先帶娃娃去處理額頭上流血的傷口。他們說,死不了。我說,松點手銬,會卡到骨折。他們說,卡不斷。
作筆錄時,他們說問哪樣,我得答應哪樣,不配合直接送拘留室。
后來,他們要求我,要么賠償隔壁家女兒的醫藥費,要么送我去昆明拘留。
派出所:不能相信家長一面之詞
昨天下午2點鐘左右,記者來到嵩陽鎮派出所。由于當天小純母女倆先被安置在派出所的糾紛調解室,記者直奔了這里,但還沒來得及說話,就被要求離開。
后來,記者在值班室見到民警徐燕華,他態度還算好,表示愿意傾聽何選瓊的傾訴。徐燕華說,由于他沒有出現在現場,不知道真實性。每個人說話都是站在自己的立場上,此事的真實性要落實一下。
徐燕華表示,他們的工作很忙,警力不夠,不能相信家長的一面之詞。
對 話
當事警官:“我們只能說控制了她”
昨天下午5點30分,記者聯系上嵩明縣嵩陽鎮派出所副中隊長陳濤。記者問陳濤,出警后中間有發生沖突,15歲的小純怎么戴上手銬的呢?
陳濤則反問記者,你是說我們警方無緣無故給她戴手銬?然后,他表示,自己出警是工作,記者如需采訪,請開具采訪證明。
下面是記者和陳濤的對話:
記者:那小純身上的傷,是不是被打傷的呢?
陳濤:沒有。
記者:那她身上的傷是從哪里來的呢?
陳濤:我們控制人的時候,需不需要力氣呢?
記者:那她是犯了什么錯?還是犯了什么罪?
陳濤:不可能無緣無故打她。
記者:那意思是,小純犯罪了?
陳濤:我們只能說,控制了她。
記者:我見過她了,她確實受傷了。
陳濤:我承認有受傷,我知道。
記者:那是怎么受傷的?
陳濤:你到我們單位,到正規渠道,比如我們單位的政治部,如果說可以接受采訪,可以。
記者:我們想了解這個女孩犯罪了沒有?
陳濤:沒有。違法是肯定是有,犯罪怎么能讓她回去呢?
記者:沒犯罪怎么給一個小女孩銬手銬呢?
陳濤:違法也是可以銬手銬的。他們家在我們手上還沒有完呢,他們兩家的事情還沒有處理,她媽媽的事情也還沒有處理。
記者:那為什么銬那么長時間,都不打開她手銬呢?
陳濤:你怎么知道沒打開呢?到派出所就解開了,了解到她才10多歲后就解開了。
記者:當天出警有多少人,圍觀的人群有多少呢?
陳濤:請你先聯系我們單位,我做了10年的警察了,知道做什么事情是違法犯罪的,如果這次的行動涉嫌違法犯罪,愿意承擔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