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溺死雙胞胎腦癱兒案庭審 韓群鳳當庭認罪
據人民網 今日上午9:30,韓群鳳溺死雙胞胎腦癱兒子案在東莞市第一民法院公開庭審。
根據該院微博直播,本案由東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審判員李纓擔任審判長,與審判員薛楓艷、人民陪審員鐘柏茂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
公訴人宣讀起訴書,公訴機關認為本案被告人故意殺人,行為已經觸犯刑法232條規定,應以故意殺人罪追究刑事責任。鑒于被告人作案時控制能力明顯削弱,為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根據刑法第18條第3款規定,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
被告人韓群鳳表示清楚公訴機關指控的犯罪事實,對公訴機關的指控沒有意見,當庭表示認罪。(記者趙艷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