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超市內偷喝飲料遭保安隊長脫衣搜身和毆打
本報訊(記者王秋實)26歲的袁女士因在超市偷喝飲料,被保安隊長周某責令交罰款,因其拒絕而被強行脫衣搜身和毆打。昨天上午,周某因涉嫌非法搜查罪在海淀法院受審。這是本市首起非法搜查案。
周某案發時是海淀區北洼路物美超市的保安隊長。去年10月,26歲的袁女士來該超市購物,因偷喝了一瓶果汁飲料,被帶到超市保衛部辦公室,由周某處理此事。
周某讓袁女士交納300元罰款,發現袁女士現金不夠,便讓她到銀行取錢。因袁女士兩次說錯銀行卡密碼,周某非常生氣,開始對她強行搜身,讓袁女士撩起上衣、褪下褲子,并在檢查中用橡膠棍擊打她的胸部、腿部等部位,還說了一些侮辱性和恐嚇的言語。折騰一番后,周某放人,袁女士隨即報警。
周某曾在供述中說,經常有小偷將物品藏在內衣褲里帶走,如果保安抓到了小偷并強迫對方交罰款,這屬于他們的“業績”,按照超市規定可獲得一定比例的獎金。案發時,他覺得袁女士和他作對,才強行搜身進行報復。對于此說法,超市表示這是周某的個人行為,超市并沒有搜查顧客的權力。
此案在警方移送檢方審查起訴時,曾將罪名定為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但檢察機關經審查認為,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中,嫌疑人多存在一種不正當的性心理,而本案中周某強迫袁女士脫衣,主要是為了進行搜查,因此將公訴罪名更改為非法搜查罪。
此案未當庭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