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云會車禍案一審宣判 肇事司機被判刑3年半
據央視報道,錢云會被碾死案一審宣判:肇事司機費良玉因交通肇事罪被判3年6個月,費良玉當庭表示不服判決。庭審現場公布錢云會手表錄制的畫面,2分多鐘畫面記錄了錢云會遭碾壓前的情形,專案組稱不存在謀殺。
案情回放
2010年12月25日9時許,錢云會被一輛大型工程車軋斷脖頸致死。村民傳言稱,錢云會可能是在多人暴力脅迫下遭故意軋死。此后,肇事司機費良玉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正式逮捕。
2010年12月29日22時55分,溫州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在樂清召開新聞發布會,溫州市公安局稱,經調查已經排除謀殺可能,認定此案為交通肇事案件。
2011年1月19日,錢云會之子錢成旭在交通事故賠償協議書上簽字,接受了肇事司機費良玉、采石場等各方給予的105萬元賠償。
2011年1月29日,溫州市公安局向媒體透露了此案的最新進展。公安機關于2011年1月14日查獲了錢云會出事當天所戴的附有微錄設備的手表。據稱,該手表的微錄設備記錄了出事當天錢云會路經出事地點被撞身亡的車禍全過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