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兒子簽上網協議有成效 積10分玩電腦35分鐘
東南早報報道 孩子必須積到一定的分數才可以上網,昨日,記者在福州西洋社區一居民鄭先生家見到了這樣一份協議,簽訂協議的雙方是家長和孩子,內容是關于上網問題的。
協議上,甲方是一對40歲左右的父母,乙方則是他們11歲的兒子小寒(化名)。這份協議只有一張紙,但題頭、內容、落款位置都很清晰,規定的內容也很具體。在落款簽名位置,家長和兒子都加按了紅指印。
協議約定,甲方中的父親要做到每天做家務3次以上;三年級上半學期半期考之前負責接送;一家人每周吃4次肉、3次魚,沒做到要扣1分。
乙方(兒子)積滿10分可以玩電腦,一次35分鐘?抟淮慰1分,每周看課外書不能少于5次,每次積0.2分,多看多加,少了要扣0.2分。倒垃圾加1分,買菜加2分。放假期間每天堅持鍛煉,一次加0.1分,不鍛煉扣0.5分。
協議的內容是鄭先生和兒子共同擬定的,整份協議由兒子自己動手書寫,一經簽字,協議當即生效。
鄭先生說,協議是去年7月份做的,簽訂協議是基于兒子喜歡上網,以前他規定兒子只能在周末才有1小時的上網時間。但兒子說,自己每天都盼著周末快點到,上課也在想著周末上網玩什么,注意力不集中。因此他便想到了和兒子簽訂一份協議,讓兒子懂得守約。
如今這份協議已實行一年多了,對于協議約定的內容,鄭先生夫妻倆和兒子都嚴格遵守。鄭先生說,自簽訂協議以來,兒子變得愛幫父母做事情了,學習也變得自覺了,對于上網,他也能自我約束。
記者了解到,鄭先生的不少朋友看到這份協議后,也回家和自己的孩子簽訂了類似的協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