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歲男孩給3位陌生叔叔帶路 反遭對方綁架(圖)

廣州日報消息 8歲男孩小雨在學校門口公園玩耍,3位陌生叔叔前來讓他帶路,小雨毫無防備上了叔叔的面包車,殊不知這三位叔叔隨后便向小雨的媽媽打電話索要10萬元贖金。
不過,綁匪自始至終未傷害小雨一根汗毛,也未讓小雨意識到已被綁架。一夜后,小雨被警方解救,兩名綁匪也落網。昨日,廣州市荔灣區法院以綁架罪判處兩名綁匪有期徒刑8年。
小男孩熱心帶路 被綁架毫不知覺
8歲的小雨家住荔灣路附近。2010年1月18日,正是寒假期間,吃完午飯后,小雨便一個人下樓去玩。大約兩時左右,他來到離家不遠的一所小學外,學校門口有一個小花園,他很喜歡在這里玩。
這時,一個蹲在公園門口的叔叔過來問小雨:“周門怎么走啊?”小雨指了指周門的方向。叔叔又說:“小朋友,你帶我們去周門吧?”毫無防備心的小雨爽快地答應了,他被男子帶上了停在公園處的一輛面包車。就這樣,小雨被車里的三位叔叔帶走了。
在車上,叔叔繼續向小雨打聽,“父母是做什么的”,“父母的電話號碼”等問題。小雨將媽媽的手機號告訴了叔叔。他們并沒有去周門,而是去了天河區岑村這幾名男子的住處。小雨問叔叔,什么時候送他回去,叔叔告訴他,車壞了要拿去修。三名男子開了電腦讓小雨玩游戲、上網,還給他做了晚飯吃,小雨很快“樂不思蜀”。
晚上10時,在岑村的出租屋,小雨正沉浸于電腦游戲。叔叔過來告訴他,車修不好,要買了新的才行。晚上12時多,叔叔安排小雨先睡。他沉入了甜甜的夢鄉。
綁匪向家屬勒索10萬元
當天下午3時左右,小雨的奶奶發現小雨一直沒回家,尋找未果,通知了小雨的媽媽阿慧。
下午5時左右,阿慧坐公交車回家時,突然接到一個陌生電話。電話里的男子說:“你是不是小雨的媽媽?現在你兒子與我一起,你兒子很安全。我來廣東打工被人騙了,我要回家,你準備一點錢。”阿慧急得哭了起來,頭腦一片空白,求男子讓她聽聽兒子的聲音。但對方卻只是說讓她在晚上10時匯10萬元錢過去。
阿慧選擇了報警。當晚,綁匪打了許多次電話催款。晚上10時許,小雨的爸爸分6次向綁匪提供的賬號轉賬1萬元。與此同時,兩名綁匪前去ATM機提取了卡里的1900元,他們不知道,其余的錢已被警方凍結。
第二天清晨5時許,小雨的父母接到警方通知,小雨已被成功解救,兩名綁匪也已落網,另有一人在逃。后來,阿慧聽警察說,警察去到出租屋時,小雨睡得正香。
看電視新聞生邪念 模仿深圳綁架學童
被告席上的兩名綁匪韋鋼和邱春德,一個31歲,一個30歲。參與綁架的另一綁匪吳家偉至今還未歸案。
檢方指控,韋鋼和邱春德與同案人吳家偉經密謀后綁架小雨,其行為構成綁架罪。據庭審時韋鋼交代,去年12月的一天,他們三人一起吃午飯時看到電視新聞里正在播放深圳綁架學童的新聞。吳家偉于是提議:“這樣也可以搞錢啊?我們試一試。”但當時不了了之。直到今年1月18日,吳家偉開了輛面包車來叫他和邱春德,說是去荔灣。
韋鋼稱,他們來到荔灣區時正是中午時分,幾人在彩虹公園旁的小學門口等候了兩個小時,后來吳家偉帶了一個小孩上車,并用他們的話說“就是這個小孩”,這時他才知道是綁架。
對檢方的指控,邱春德起先表示否認。他說,自己并不知道這是綁架,而是去接人。“接人?如果是接人你們為什么在小學門口等了兩個小時?為什么你不知道接的是什么人?”面對公訴人的反詰,韋鋼和邱春德都表示“認罪伏法”。
休庭5分鐘后,法院當庭宣判,法院一審以綁架罪判處韋鋼、邱春德有期徒刑8年。兩人當庭沒有表示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