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老太刀砍還錢小偷 警方調查稱其屬故意傷害
環球時報消息 16日下午2點20分,一名男青年在南京邁皋橋老街一水果店里摸走了錢盒里的100多元錢,被看攤的年過六旬的劉老太發現,她提起一把甘蔗刀一路高喊抓小偷,追出100米后,將男青年鄭某截住,要回了被偷的錢。然而事情沒有結束,氣憤的劉老太竟然用剁甘蔗的刀對鄭某頭上連砍三刀。經法醫鑒定,被砍的鄭某傷情已經構成輕傷。
當時,在邁皋橋老街這家水果攤,男子黃某、鄭某正在購買甘蔗。鄭某趁攤主劉老太刨甘蔗不備時,從錢箱內偷了一把紙鈔,然后向邁皋橋街菜場方向逃跑,劉老太隨后追趕。鄭某跑至邁皋橋菜場北門時,市民任某趕緊上前將他攔截住。隨后追上來的攤主劉老太要求鄭某歸還被偷竊的錢財,鄭某將錢給了劉老太,但劉老太仍然氣憤不過,用手中的甘蔗及甘蔗刀向鄭某頭部打去。
昨天警方公布了調查結果,劉某在鄭某已經歸還其被盜錢財,且并未采取暴力方式反抗的情況下,使用甘蔗刀將鄭某砍傷,分別造成鄭某左額頂部一長度為8厘米和枕部一長度為6厘米的兩處傷口。根據法醫鑒定,鄭某的傷情已構成輕傷。根據《刑法》第234條的規定,劉某的行為已涉嫌故意傷害罪。4月19日,劉某被棲霞警方取保候審。涉嫌盜竊的鄭某也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20日,協助劉某截住逃跑的鄭某的市民任某因其行為被認定為見義勇為而受到了棲霞區見義勇為基金會的褒獎。
為此,警方告誡廣大市民,法律賦予了公民采取正當、合法的行為保衛自己人身、財產不受侵犯的權利,但這一權利不得超越法律規定的范圍,一旦超越,其行為將構成犯罪,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