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按捐款多少給學生頒“最具愛心獎”惹爭議
京華時報消息 昨天,房山區閻村鎮后十三里小學部分家長向本報反映,孩子回來哭訴,責怪家長在學校號召學生為旱區捐款時捐的錢少,導致自己沒有得到“最具愛心獎”。家長們稱,學生捐多捐少都是獻愛心,只給捐款多的孩子發獎,對孩子的心理有影響。學校表示,此舉只是為了鼓勵節省零花錢多的學生,并非獎勵捐款行為。
前不久,后十三里小學向學生號召向旱區獻愛心,發動“一人一瓶水”捐款活動。該小學二年級1班的家長張華(化名)說,昨天中午,他的孩子放學回家后哭個不停,經詢問他才知道,學校給他們班捐款最多的同學頒發了“最具愛心獎”的獎狀,其他孩子則沒有得到。張華說,學校組織的捐款活動,規定最低捐一元。他并未在意,家里經濟條件較差,“就給孩子一塊錢捐了出去”。
據張華了解,二年級1班多數同學的捐款數目都是一至兩元,只有少數幾個同學捐了10元或5元。張華說,孩子邊哭邊埋怨他,“說都怪我沒有多給他點錢,不然他就能得到獎狀了”。張華聯系了另外幾名家長,得知他們的孩子回家也都說了此事。
張華表示,家庭經濟條件不一樣,且捐款多少都是愛心行為,“怎么能用捐錢的多少來衡量誰最有愛心呢?”他認為學校頒獎的舉動,會給孩子造成不好的影響,將刺激孩子的攀比心理,“如果是為了拿獎狀才捐款,而不是為了愛心,還有什么意義呢?”
后十三里小學負責德育工作的宋老師表示,該學校的176名學生都在此次活動中捐款,金額從1元到30元不等。學校領導和老師根據捐款情況,決定給捐款5元以上的36名學生頒發獎狀予以獎勵。獎狀上寫有“某某同學在一人一瓶水愛心捐贈活動中獲得"最具愛心獎"”字樣。
宋老師說,學校老師在捐款前對學生明確說過,要學生用自己平時積攢的零花錢捐款,而不是向家長要錢。此次頒發“最具愛心獎”,是對孩子節省零花錢、獻出自己愛心的一種鼓勵,而并非獎勵捐款多的行為。
專家說法
北京市青少年法律與心理咨詢服務中心主任宗春山表示,學校這樣做是將愛心物化,屬于價值觀錯位。他介紹說,學校管理者和老師把錯位的價值觀強加給孩子,對孩子成長不利,將直接造成他們將“捐錢多少”和“愛心大小”等同起來。他建議學校將學生的捐款等量化,即學校規定每名學生捐款金額等量,但是考慮各家經濟情況不同,此數額不應定得過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