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救人溺亡續:同學曾跪求漁船施救遭拒

事發時,江邊就停有一艘漁船。(資料圖片)
漁船老板說:“活人不救,撈尸體,白天每人1萬2千元,晚上1萬8千元”
湖北大學生救落水兒童當日,有漁船停留在離落水者不足5米的地方。參與施救學生曾下跪請求幫忙,但漁船老板說“活人不救,撈尸體,白天每人1萬2千元,晚上1萬8千”,甚至連救生圈都未給。記者調查發現,當地存在一個民間牟取暴利打撈隊,專靠撈尸體賺錢。
漁船老板沒拿錢不撈人
10月24日下午2點10分,荊州長江邊突然有人喊,“有人落水了”,兩名少年在水中掙扎。因為是周末,當天在長江邊的游客很多,迅速圍攏了100多人,但卻沒人下水施救。而在少年落水不足5米的地方就停著一艘機械漁船,20米處還有一家叫藍色家園的水上漁船改裝的飯店。
“我們同學都給漁船的老板跪下了,求他們撈救方招等三人,老板說,長江上哪天不死人,不死幾個人我們靠什么掙錢啊?”當天在場的一名同學說,“老板說活人不救,撈尸體,白天每人1萬2千元,晚上1萬8千,一手給錢一手撈人”。“我們同學落水后,能有人給他們扔幾個救生圈,也不會有人犧牲。”姜夢淋說。
江邊漁船靠打撈牟暴利
荊州市冬泳隊的隊長王玨對記者證實了當天大學生向漁船老板下跪求救遭到拒絕的事。參與救人的韓德元說,“如果那艘漁船施救,沒有人會死亡。”
“寶塔灣地帶落水遇難者很多,于是就經常有些漁船停在附近,以打撈牟利,”韓德元說,“價格很高,一般不救活人,撈尸體,價格在一萬多,晚上更高。現在已形成一個民間牟取暴利的打撈隊,專靠此發財。”
事發地附近的荊州市公安局沙市分局水上派出所警員王玉秀告訴記者,該地的確存在專靠打撈落水者尸體牟取暴利的民間搜救隊,“救人不是義務,他堅持不救,政府也沒辦法。”
對于網絡盛傳的“漁民事件”,前日荊州外宣辦熊主任說,相關部門已在著手調查。不過他表示,由于目前并沒有法律與相關條例規定打撈尸體收錢違法,所以就算查出結果,處罰也不現實。
長江大學重獎三位英雄
前日,長江大學命名參加搶救2名落水少年的15名大學生為“見義勇為英雄群體”,追授陳及時、方招、何東旭3名同學“見義勇為英雄大學生”榮譽稱號,并向三位犧牲大學生家庭各獎50萬元。同時,三位英雄的紀念碑設計方案也已出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