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用電力搶修車為母送葬 四名所長被免職(圖)

《環球時報》消息 昨天,浙江省電力公司通報了這起轄區供電所領導公車私用嚴重違規違紀事件,包括當事人在內的臺州市路橋區金清供電所所長和3名副所長被免職。
當地紀檢部門:從嚴查處,決不姑息
10月13日下午,記者就這起公車私用嚴重違紀事件走訪了當地紀檢部門。據路橋區紀委相關負責人稱,路橋區紀委對路橋區供電局紀委進行日常業務指導,由于供電局是垂直管理的部門,當事人的人事及組織關系不在路橋區政府。路橋區紀委表示密切關注事件處理進程,并責成路橋供電局紀委積極開展調查,對這起公車私用違紀事件,一定按照有關公車使用管理規定從快、從重、從嚴查處,決不姑息。
“路橋公車管理近年來已經有很大改善,沒想到這次會出現這起嚴重違紀事件,真是防不勝防。”路橋區紀委辦公室主任王慧飛說,“此次公車私用事件,供電部門監管體系出現了漏洞,集中暴露了供電部門干部職工自律意識不強,極大地損害了政府形象,在社會上造成了惡劣影響。我們非常歡迎網絡及媒體的監督,以促進我們工作的改善。”
路橋區供電局:4名所長全部免職
在路橋區供電局,記者了解到,為金清供電所黨支部書記、副所長王金生母親出殯的12輛電力搶修車,其中一輛是通過路橋區供電局工會副主席出面經過副局長同意安排的。由于當時工會副主席打電話給車隊副隊長說是領導同意安排車輛,具體沒有說明車輛類型及車輛數量,車隊副隊長又從下屬8個生產單位(卷橋營業所、橫街營業所、新橋供電所、峰江營業所、電建公司蓬街項目部、路南營業所、路橋供電所、桐嶼供電所),調用了8輛電力搶修車。事件發生后經調查核實,其他3輛車是王金生本人直接打電話給先鋒營業所所長、新良營業所所長、楊府營業所營銷班長,要求各派車一輛,說局里已同意。
據路橋區供電局局長季敏劍介紹,事件發生后,路橋區供電局領導班子高度重視,迅速做出反應,及時查明事實真相,并作出了一些相關的處理意見:一、金清供電所領導班子4名所長全部免職,金清供電所的日常工作已由路橋供電所抽調的副所長進行接管;二、工會副主席、車隊副隊長、路橋供電局局長、黨委書記、分管車隊的副局長、其他領導班子成員分別處以免職、記大過、行政警告和扣獎金等處分;三、3個借出車輛的營業所,其中一個營業所長免職,其余兩個營業所責任人通報批評。
省電力公司:嚴重的公車私用事件
另據本報杭州消息,10月13日下午,浙江省電力公司通報了這起金清供電所領導公車私用嚴重違規違紀事件。據浙江省電力公司紀檢組長江華東介紹,10月12日上午,臺州市路橋區金清供電所副所長王金生動用路橋供電局的12輛電力工程車為去世的母親出殯,此事在當地造成了惡劣影響。浙江省電力公司經過調查,認定這是一件嚴重的公車私用違規違紀事件。
江華東說,除了對直接責任人進行處理外,浙江省電力公司還決定對負有領導責任的臺州電業局局長、黨組書記等主要領導和有關分管領導進行通報批評,同時責成臺州電業局對下屬的路橋供電局及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他表示,浙江省電力公司對此類違紀違規事件將堅決查處、決不姑息,同時也將以此事件為鑒,進一步加強管理,嚴肅公司的各項紀律和規章制度,防止類似事件的再次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