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樂福超市收銀員將顧客毆打至手指骨折
在家樂福中關村廣場店購物過程中,因與收銀員發生口角,雙方互相廝打,導致左手中指骨折,王女士將家樂福公司訴至法院要求索賠。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王女士稱,她于2007年9月25日在家樂福中關村廣場店購物,付完款后收銀員楊某對她進行無理糾纏,并用購物筐將她打傷,造成她左手中指骨折。經海淀公安分局法醫臨床檢驗損傷不低于輕微傷。目前雖然已經康復,但卻因此落下殘疾,給她和家人帶來巨大的精神痛苦。
王女士要求家樂福支付醫療費、殘疾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共計16.5萬余元以及精神損害撫慰金1萬元。庭審中,王女士提出傷殘等級鑒定。
家樂福稱,當時王女士購買完商品后沒有結賬就走出收銀線打算到其它柜臺結賬,于是,收銀員楊某對其進行詢問。王女士在其它收銀臺結帳后又回到楊某柜臺,就其詢問再次發生爭執,王女士拿起一個購物筐砸向楊某,雙方撕扯過程中,王女士不幸受傷。當即,家樂福公司派人陪同王女士到海淀醫院進行治療,為其支付交通費、醫療費、鑒定費共計1715.36元。
家樂福公司同意賠償王女士相應損失,在法院核實相關費用后,愿意負擔全部費用的一半,但不同意支付精神損害賠償撫慰金。
目前,本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