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警方通報飆車撞人案 提請批捕胡斌



浙江在線杭州5月15日訊 今天上午,杭州市公安局緊急通知11時召開新聞發布會,就文二西路飆車案件情況進行通報,各路媒體紛紛趕往市公安局。
市公安局常務副局長,新聞發言人鄭賢勝向媒體通報前,代表市公安局向譚卓的遇難表示最深切的哀悼,向譚卓的父母及親友表示最深切的慰問。
杭州警方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提請批捕胡斌
警方說,根據連日來偵查工作查明的案件事實以及獲取的有關證據,5月15日,杭州市公安局已經以胡斌涉嫌交通肇事罪向杭州市人民檢察院提請批準逮捕。
鄭賢勝說,最終胡斌的行為構成何種罪名,將由人民法院依法判決確定。
5月7日20時08分,肇事者胡斌駕駛車牌為浙A608Z0的紅色三菱跑車,與孔偉偉、袁小波分別駕車到西城廣場看電影。在途經文二西路南都德嘉西區路段時,胡斌駕駛的車輛撞上由南往北行走在人行橫道上的譚卓,造成譚卓死亡。
事故發生后,杭州市公安局交警部門迅速開展了現場勘驗等調查取證工作,很快查明:肇事者胡斌在交通事故中,有超速行駛的交通違法行為,且在駛經人行橫道時未對行人采取停車或減速讓行的措施,已涉嫌交通肇事罪。
5月8日,杭州市公安局依法對其執行刑事拘留。
肇事司機胡斌承擔全部責任
鄭賢勝說,根據依法收集的相關證據,結合鑒定機構出具的鑒定結果,公安交警部門認為,胡斌駕駛機動車在通過設有限速50公里/小時標志的路短時超速行駛,行駛中未注意行人動態,且行經人行橫道未停車讓行人通行,其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45條:“機動車在道路上行駛不得超過限速標志、標線的速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22條第1款:“機動車駕駛人應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47條第1款:“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時,應當減速行駛;遇有行人正在通過人行橫道,應當停車讓行”等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91條之規定,公安交警部門作出了“5·7”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認定胡斌在該起事故中承擔全部責任,受害方譚卓無責任。
警方透露,目前譚卓家人對事故認定未發表意見,胡斌已接受。
杭州警方就“70碼”向社會致歉
今天通報會上,杭州警方也回應了社會輿論普遍關注的有關問題。
鄭賢勝說,在事故調查的初始階段,交警部門在向媒體通報事故情況時,引述肇事者和同伴關于70碼的說法,是不嚴謹、不妥當的。
“對由此造成的誤解,我們表示歉意。”鄭賢勝說,事故發生時肇事車輛行駛的實際車速應當以鑒定機構出具的鑒定結論為準,如果當事人對鑒定結論有異議,可以依法申請重新鑒定。
警方稱,2008年10月22日,原車主將車輛過戶給車主陸紅英,原車主對此車已改裝過。對于年檢怎么通過的問題,警方解釋,由于該車是2007年11月14日登記的,還沒有到兩年的年檢期。
根據公安機關調查獲取的證人證言,嫌疑人的供述,視頻資料和鑒定結論表明,在本次交通肇事案中,胡斌有嚴重的違法超速行駛行為。對城市道路發生的飚車、非法改裝車上路行為等嚴重危害市民生命安全的交通違法行為,警方將始終堅持依法嚴管重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杭州警方公布肇事車輛軌跡及視頻
警方現場播放了當晚胡斌駕駛車輛的行車軌跡及事故發生時的視頻和模擬三維動畫:當晚,胡斌與朋友從機場路91號車世界養護中心出來后,行經了天成路、文暉路、文三路、文二路、文二西路。
從錄像上看,在路上行駛的三輛跑車明顯速度過快,從城東到城西,一路保持較快速度。在南都德嘉西區路段,發生了該起事故。
交警還公布了事故視頻以及模擬的三維動畫。
5·7交通肇事案中未發現人情案、關系案
鄭賢勝說,公安機關在案件辦理過程中,始終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依法公正辦理。
至今,杭州市公安局未發現有辦人情案、辦關系案或者其他徇私枉法的情況,也沒有收到此方面的舉報,警方真誠歡迎社會各界、新聞媒體和人民群眾進行監督。
他承諾,只要有徇私枉法情況,將絕不姑息,絕不手軟,并及時向社會公布處理結果。
(李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