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算啃老的“啃老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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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上讀到一個關于國內“啃老族”的材料,說啃老族年齡都在23-30歲之間,有謀生能力,卻仍未“斷奶”,往往衣食住行全靠父母,供養他們造成父母很大的經濟負擔。在城市里,居然有30%的年輕人靠“啃老”過活,65%的家庭存在啃老問題。啃老族很可能成為影響未來家庭生活的“第一殺手”。看來,啃老族的問題不只是與父母同“住”,而是衣食住行全由父母來開銷。
美國社會把家庭放在首要位置,但父母對子女的責任在子女成年以后便告終結。在美國,成年后離開父母,卻又搬回來與父母同住的年輕人被稱為“回飛鏢族”。回飛鏢的形狀有些像英文字母L,以前是澳大利亞原住民使用的一種武器,投出后如擊不中目標,就能飛回原處,現在是美國人愛玩的一種戶外玩具。成年子女到了該獨立的年齡,離開父母以后,又再回家與父母同住,這一向被視為事業或人生不成功,是不甚光彩的事情。但是,近年來,回飛鏢族已不再給人這種負面的聯想。
搬回父母家住的美國回飛鏢族也許會令人聯想起中國的啃老族。啃老族一般自己沒有或缺乏經濟收入來源,在生活上依靠父母,成為父母的負擔。正因為如此,誰家有啃老族的,父母為子女擔心,而子女則因為找不到工作或不務正業閑居在家,情緒惡劣,行為怪戾,家庭關系也會因此惡化。
美國皮尤研究中心最近的一項調查顯示,美國回飛鏢族的生活狀態與人們一般所說的啃老族其實大不相同。回飛鏢族與父母同住,形成的大多數是一種對兩代人互相都有利的經濟關系。接受調查的回飛鏢族(25-34歲)中,有48%是付房租給父母的,89%補貼父母的家用開支。至于因同住而與父母家人的關系,變好的占24%,變壞的占25%,而48%則是不受影響。當然,大多數與父母同住在一個屋檐下的年輕人并不是過著他們所向往的那種愜意生活,他們當中,有78%認為自己現在的收入還不具備這個條件。不過,那些沒有搬回去與父母同住的同年齡段年輕人中,也有55%覺得自己的收入夠不上愜意生活的條件。
美國人一般講究經濟獨立,個人收入是一種隱私,父母與子女之間也往往如此。這種傳統的獨立觀念使得父母與子女之間并不維持一種基于“親情”的經濟關系。由于經濟不景氣,回飛鏢族與父母之間的經濟關系維持得要比一般情況下長久。但是,就美國年輕人的總體而言,在25-34歲的受訪人中,有38%說自己的經濟狀況與父母的經濟狀況有聯系;有20%表示“不太有聯系”;而41%則表示“毫無聯系”。總的來看,經濟獨立的年輕人還是占多數。
與父母同住或因上學等原因暫時需要父母的經濟幫助都不應該算是“啃老”。除此之外,父母對子女的關愛和經濟幫助不應該成為子女在成年以后繼續依賴父母生活的理由。英國作家巴特勒說,人生的許多不幸皆緣起于這樣的家庭,“它過長地維持了家庭的聯系,弄得家人勉強地而不是自然地生活在一起”。巴特勒是個老單身漢,他的話或有偏見,但又何嘗不是一個旁觀者清的真實觀察。





